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

闽政办函〔2018〕50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9-0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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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精神,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按照工作安排,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范围为我省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抽查220个,抽查比例40.67%,不合格网站3个,合格率98.64%。其中,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抽查合格率均达100%,漳州连续六个季度抽查合格率100%。

  从抽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有关要求,从严从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有效推进了政府网站健康有序发展。

  (一)互动交流更加顺畅。各级政府各部门普遍强化了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栏目建设,高度重视公众意见的收集、处理及反馈。7月1日以来,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的我省政府网站问题有295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时对留言进行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各部门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持续完善“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协同,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闽政通APP接入省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超过13万项,整合政府及第三方可信便民服务事项21类357项。

  (三)问责追责落到实处。第二季度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抽查通报后,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政府网站责任单位和人员的问责工作,共有18人被问责,其中7名有关责任人被上级主管单位约谈,2人作出书面检查,6人被诫勉教育,2人被通报批评,1人被效能告诫。

  (四)网站安全保障有力。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树立网站底线思维,健全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技术措施、应急处置机制和日常安全监测,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网站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省政府网站安全稳定无故障运行。

  本次抽查依然发现一些问题:少数网站栏目存在更新不及时现象,个别网站出现随意下线、只关停不迁移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切实履行主办、监管职责,不断提高政府在线服务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查遗补漏工作,加强对问题网站的督促整改,确保监管无死角、问题不反弹。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的规范添加工作。切实做好相关网站改版、整合、迁移、下线等工作,并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善信息。

  (二)推进网站集约整合。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及整合迁移进度。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加快推进辖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8年底前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全部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管理,同时加强内容保障工作。省直部门要加快整合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网站及业务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被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不合格的、且自身运维能力欠缺的部门网站,原则上要永久关停,内容迁移整合至上级政府网站平台,不再作为独立网站开设。

  (三)提升网站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切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全面准确公开办事指南信息,注重服务功能的实用性,让公众“找得到、用得了、办得成”。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完善网民留言的处理转办回应机制,做好网民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要求,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日常监管,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质量,努力提升政府在移动端的办事服务能力,及时解决问题,对维护不力的政务新媒体要尽快加强保障力量或关停整合。

  (五)切实抓好整改问责。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相关责任单位要对标《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各项要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核查、整改、问责,并于9月10日前将整改问责情况书面报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1.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表

        2.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网站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情况表 

序号 

部门/地区 

运行网站 

总数 

抽查 

网站数 

抽查不合格 

网站数 

抽查 

不合格率 

1 

省直部门 

(含二级网站) 

55 

24 

3 

12.50% 

2 

福州市 

44 

18 

0 

0 

3 

厦门市 

61 

25 

0 

0 

4 

漳州市 

50 

20 

0 

0 

5 

泉州市 

63 

26 

0 

0 

6 

三明市 

52 

19 

0 

0 

7 

莆田市 

53 

22 

0 

0 

8 

南平市 

49 

20 

0 

0 

9 

龙岩市 

50 

20 

0 

0 

10 

宁德市 

60 

24 

0 

0 

11 

平潭综合实验区 

4 

2 

0 

0 

合计 

541 

220 

3 

1.36% 

  

    附件2 

2018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抽查不合格网站名单 

序号 

部门/ 

地区 

责任单位 

网站名称 

突出问题 

1 

省直 

省林业厅 

福建省林业厅网站 

栏目不更新、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2 

省直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 

栏目不更新、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 

3 

省直 

省科技厅 

福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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