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8-26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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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努力建设利企便民、亮点纷呈、人民满意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到2020年底前建成以宁德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为龙头,市县两级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形成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新格局,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 

  二、职责分工 

  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是本辖区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或指定的专门科室是本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或部门政务新媒体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 

  各级政务新媒体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宣传、网信部门的有关业务统筹和宏观管理。 

  三、运行管理 

  (一)开展调查摸底。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2019年6月初步摸查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开设的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APP)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包括政务新媒体数量、“粉丝”量、阅读量、推送频率等)开展深入摸查统计,于2019年8月26日前将政务新媒体调查摸底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二)开设整合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原则上都应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对超出的、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应在2019年8月28日前自行清理整合关停,并将计划保留的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上报市政府办公室,不得瞒报、漏报。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应向市政府办公室备案,禁止任何个人以单位名义开通政务新媒体。因机构调整等原因,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注销或变更账号信息,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告。 

  (三)内容建设保障。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注重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在选材标准、制作规范、审核程序、联动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确保每两周更新,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要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引导的重要平台,提高响应速度。 

  1.选材标准。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制作规范。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要注重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及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政务新媒体,增强解读效果,扩大传播效应。 

  3.审核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重点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4.联动机制。各级政务新媒体要与本地融媒体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务服务等工作。对各级政府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其他政务新媒体应及时予以转载;对需政府政务新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沟通协商发布;对发布信息涉及其他单位工作的,要提前做好沟通协商,努力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四)加强政民互动。要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认真及时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发布、处理、反馈等工作,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鼓励采用微联动、微直播、随手拍等形式,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注重把握不同形态政务新媒体的特点,推动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助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改革,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着力做好办事入口的汇聚整合和优化,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实体政务大厅的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实现数据同源、服务同根、一次认证、一网通办。 

  (五)日常监测防护。要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要加强对账号密码、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防止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泄露。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建立值班值守制度,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发现违法有害信息要第一时间处理,发现重大舆情要及时处置并按程序报告相关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将每季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负责人,统筹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发展。落实必要经费保障,配齐配强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建立完善与本级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 

  (二)加强人员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将政务新媒体培训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提升信息编发、舆情研判、回应引导、应急处置等能力,着力强化运用政务新媒体履职能力。 

  (三)加强考核评价。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宣传、网信等部门对政务新媒体持续开展日常网上监测,将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对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APP无法下载使用、未提供有效互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点赞等情况实行单项否决,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联系人: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科   董薇 

  联系电话:0593-2076586  传真电话:0593-2076686 

    

  附件:1.宁德市政务新媒体摸底情况登记表 

        2.宁德市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