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3000-2009-00095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09〕109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09-06-19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通知
宁政办〔2009〕109号
发布时间:2009-06-19 12:06

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室于印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总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我市体育事业的改革与持续发展,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进一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广泛开展,锻炼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检阅我市竞技体育水平和全民健身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市人民政府决定于2009年12月初(部分项目从8月份陆续开赛)举办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草案)》(宁市体竞〔2007〕16号)即行废止,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组队参赛等各项工作,按时报名参加比赛。

 

附件: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九年六月十九日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12月在宁德市体育中心举行

二、竞赛项目

县(市、区)组:田径、游泳、篮球、射击、乒乓球、举重、足球、武术套路、武术散打、跆拳道、摔跤、羽毛球共12项。

行业系统组:游泳、篮球、射击、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围棋、拔河、大众健身健美操、门球、桥牌共11项。

三、参加单位

县(市、区)组:蕉城区、古田县、屏南县、福安市、霞浦县、福鼎市、柘荣县、周宁县、寿宁县。

    行业系统组:市委办系统、市政府办系统、市人大办系统、市政协办系统、宣传系统、教工委系统、市直党工委、政法系统、计委系统、交通系统、港务系统、宁德电信系统、宁德邮政系统、农办系统、宁德电业系统、闽东电力系统、宁德国税系统、宁德地税系统、宁德金融系统、宁德师专、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参加办法

    1、各项目参赛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2、县(市、区)组参赛年龄规定(见附件一)。行业系统组不限年龄。

3、县(市、区)组田径、篮球为必报参加项目,蕉城区、古田县、福安市、福鼎市、霞浦县等五个单位参加项目不少于八个大项目;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柘荣县等四个单位参加项目不少于六个大项目。行业系统组的每个代表团必须参加市运会三个项目以上方可报名。

4、各参加单位所报参赛项目必需是超过单项规程规定人数的一半以上,否则不能计为参赛报项。

五、竞赛办法

    1、各项竞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各项目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3、县(市、区)组、行业系统组分别进行比赛。县(市、区)组按年龄组分别进行比赛,各组分别录取名次。行业组只进行一个组别比赛。

4、各项目参赛队不足2队(含2队、名)不进行比赛。

六、运动员资格

㈠县(市、区)组(青少年):

1、凡参加竞赛的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本市在籍、在训的各级体校、各级中小学校的学生。

  3、省专业队(含福州、厦门、泉州体工队)正式队员、试训、集训队员、省体校学生符合年龄者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赛。

4、各县(市、区)在训的运动员,必须在2009年7月20日前经市体育局注册(在省注册合格的运动员除外);注册时须填写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并随带户口薄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一张两寸彩色照片,方可参加比赛。

5、各项目组别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各单项规定的年龄要求。

6、一个运动员不能代表两个单位参赛,也不能参加两个组别和两个大项目的比赛。

7、各县(市、区)输送到省优秀运动队(含国家队、解放军队双计分运动员)、省体校、省外体院的竞技体校的运动员均可代表原县(市、区)参赛,省优秀运动员和全国、国际比赛任务相冲突时,应服从全国、国际比赛任务的需要。

㈡行业系统组:

1、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的、工作关系在宁德市的公民均可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比赛。以2009年6月份工资花名册在册人员为准。

2、复退转业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在第二次报名前被单位正式接收安置的,可代表该单位参赛,但必须随带行政、工资关系复印件备查。

3、退役运动员5年内不得参赛,满5年后方可参赛。

4、一个运动员不能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赛,也不能参加两个组别和两个大项目的比赛。

5、体育部门已评职称的专职教练员,不得参加该专项的比赛。

6、除市体育局和报名参赛的各行业、系统外,党组织关系属于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局(部、委、办)、系统干部、职工,可代表市直机关党工委参加比赛。

㈢严禁在运动员资格上弄虚作假,在市运动会比赛中如发现一人次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则给予警告,并扣市运动会总锦标两块金牌、18分;再犯者则取消该代表团该项参加市运会资格,并扣总锦标叁块金牌、27分。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㈠公布各代表团奖牌榜。县(市、区)组和行业系统组分别录取前六名,具体办法:金牌多者名次列前;金牌相同,银牌多者名次列前;银牌相同,铜牌多者名次列前;金、银、铜牌相同,名次并列。

    ㈡公布各代表团总分数榜。县(市、区)组和行业系统组分别录取前六名,具体办法: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同,名次并列。

㈢个人全能、个人单项,参赛运动员11名以上(含11名),录取前八名;10-7名录取前六名;6名以下(含6名)按减一录取,即六取五、五取四、四取三、三取二;不足三名不比赛。举重项目参赛运动员6名以下(含6名)按减一录取,即六取五,依次类推,一人参赛一取一。

    ㈣各代表团总分计算办法:

    1、各项目奖励前八名,按9、7、6、5、4、3、2、1计;前六名按9、7、6、5、4、3计;前三名按9、7、6计;录取一名按9计;并列录取名次的按上下名次和的均分计。

2、县(市、区)组篮球获前八名的代表队按各名次的2倍计分计牌;行业系统组篮球获前三名的代表队另加1枚金牌,第四、五名另加1枚银牌;第六名另加1枚铜牌,其他名次依此类推;各名次按18、16、15、12、11、9、7、5计分。县(市、区)组足球获前三名的代表队另加1枚金牌,第四、五名另加1枚银牌;第六名另加1枚铜牌,其他名次依此类推;各名次按18、16、15、12、11、9、7、5计分。

3、县(市、区)组参加比赛项目未达到报项规定项目数,每少报一项扣总锦标分数20分。

    4、运动会增设超、破纪录加分。

    破市少年纪录加5分;省少年纪录加10分;超全国少年纪录加15分;

    破市成年纪录加10分;省成年纪录加15分;超全国青年纪录加20分;

    一名运动员在同一小项中多次破同一纪录,只能加一次分。在同一小项中,如同时破两个纪录,则按最高分值加分。

㈤县(市、区)组特殊计(加)分:

1、各县(市、区)的运动员代表我国参加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带入市运会3枚金牌,取得名次按二十七倍计牌计分。

2、各县(市、区)的运动员代表我省参加第十一届全运会,取得名次按九倍计牌计分。

3、各县(市、区)的运动员代表我市参加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取得名次按三倍计牌和计分(不含省十三届年度带入成绩)。

4、各县(市、区)运动队代表我市在2007~2009年度省各项锦标赛(比赛名称见附件四)中,获团体录取名次,并为我市带入省十四届运动会代表团总锦标得牌得分,分别按金、银、铜三倍计牌计分(多单位组成的项目按参加单位人数的平均数计算),带入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各代表团总锦标。

5、列入我市参加省十四届运动会项目,市三届运动会又未设项的项目,经市体育局确认的各县(市、区)运动员参加2009年度省各项目锦标赛(比赛名称见附件五)获得单项金、银、铜牌和名次得分(含与福、厦、泉协议计分运动员),将带入市三届运动会县(市、区)总锦标(多单位组成的项目按参加单位的人数均等计算)。

6、列入我市2007~2009年度锦标赛的项目,分别取团体前六名,带入市三届运动会计牌计分。

7、市体育局批准的县办市级基地跨县招生的运动员连续训练半年以上,经市局确认由输送县报名参加市三届运动会,实行双计分。

㈥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报名

㈠县(市、区)组(青少年):

第一次报名,2009年7月30日前向市体育局市运会办公室报参加项目。如报名后第二次报名不报,每少一项扣总锦标分数9分。

第二次报名,2009年8月15日前报参加各项目的小项和人数,如报名后第三次报名不报,每少一小项扣总锦标分数18分。

第三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提前一个月报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按不参加论,如不参加则每不参加一小项扣总锦标分数27分。

㈡行业系统组:

第一次报名,2009年7月20日前将参赛项目(含小项)人数报市体育局群体科。

第二次报名,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的竞赛日期,提前一个月报名,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按不参加论。

九、代表团团旗

规格为2.9×1.9米,颜色自定,旗面字样统一规定为××县(市、区)、××行业、××系统。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总则的解释权属市体育局

 

附件:

一、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各项目分组年龄

二、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各项目设置

三、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行业系统组各项目设置

四、参加省年度比赛计入市第三届运动会总锦标的比赛项目

五、参加2009年度省锦标赛个人名次计入市第三届运动会总锦标的比赛项目

 

附件一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

各项目分组年龄

 

田径: 甲组 1993年1月1日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游泳:

男子:甲组 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女子: 甲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射击: 甲组 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举重:甲组 1995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乙组 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内出生者;

丙组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乒乓球

      甲组 1996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间出生者;

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篮  球

男  子:甲组 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1994年出生者每队可报2名);

乙组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中1996年出生者每队可报2名)。

武术套路:

        甲组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乙组 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武术散打: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跆拳道:

甲组 199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1996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 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摔  跤:甲组 1993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足  球:甲组 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羽毛球:甲组 1998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二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县(市、区)组各项目设置

(220小项)

一、田径 78项(甲组20、乙组32、丙组26)

甲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铅球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铅球

    乙组: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丙组:男子: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

女子: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铅球

二、游泳  16项(甲组8、乙组8)

    甲组:男子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女子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乙组: 男子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女子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

三、射击 19(甲组11、乙组8)

甲组:(个人赛)

男子:小口径步枪30发卧射、小口径步枪3×10、10米汽步枪40发、50米手枪慢射30发、25米小口径标准手枪30发、

10米汽手枪40发

女子:小口径步枪30发卧射、小口径步枪3×10、10米汽步枪40发、25米小口径标准手枪30发、10米汽手枪40发

乙组:(个人赛、队赛)

男子:10米汽步枪30发、10米汽手枪30发

女子:10米汽步枪30发、10米汽手枪30发

四、举重  26(甲组8、乙组10、丙组8)

甲组:男子40Kg44Kg48Kg48Kg+

女子40Kg44Kg48Kg48Kg+

乙组:男子32Kg36Kg40Kg44Kg44Kg+

      女子32Kg36Kg40Kg44Kg44Kg+

丙组:男子26Kg29Kg32Kg32Kg+

      女子 26Kg29Kg32Kg32Kg+

五、乒乓球  12项(甲组2、乙组6、丙组4)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乙组:男子团体、单打、双打,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丙组:男子单打、双打,女子单打、双打

六、篮  球  2项(甲组1、乙组1)

男子甲组、男子乙组

七、足  球  1项

    男子甲组

八、武术套路  16项(甲组5、乙组11)

甲组:男子:自选拳、器械(短器械、长器械)

          女子:自选拳、器械(短器械、长器械)

集体基本功

乙组:男子:自选拳、刀、剑、枪、棍

          女子:自选拳、刀、剑、枪、棍

          集体基本功

武术散打  6项

男子甲组:40Kg44Kg48Kg52Kg56Kg60Kg

十、跆拳道   26项(甲组6、乙组10、丙组10)

甲组:男子:48Kg52Kg56Kg

女子:46Kg50Kg54Kg

乙组:男子:39kg42kg45kg48Kg51Kg

女子:36kg39kg42kg45Kg48Kg

丙组:男子:34kg36kg39kg42kg42kg

女子:32kg35kg38kg41kg41kg

十一、摔跤   14项(甲组6、乙组8)

甲  组:男子:50Kg55Kg60Kg+

女子:48Kg52Kg56Kg+

乙  组:男子:34Kg38Kg44Kg48Kg+

女子:30Kg34Kg38Kg42Kg+

十二、羽毛球    4项(甲组2、乙组2)

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附件三

宁德市第三届运动会行业系统部各项目设置

(41个小项)

一、拔河  1项

团体

二、游泳  10项

男子组: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另设800米(不限游姿)

女子组: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另设400米(不限游姿)

三、篮 球  1项

男子

四、射击  8项(个人、队赛)

男子:小口径步枪20发卧射、小口径步枪3×10

女子:小口径步枪20发卧射、小口径步枪3×10

五、乒乓球  6项

男子团体、单打、双打,女子团体、单打、双打

六、羽毛球  6项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七、中国象棋  3项

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八、围棋  3项

男子个人赛、女子个人赛、团体赛

九、门球  1项

团体

十、大众健身健美操  1项

团体

十一、桥牌  1项

团体

 

附件四

参加省年度比赛计入市第三届运动会

总锦标的比赛项目

 

1、福建省少年田径锦标赛

2、福建省少年游泳锦标赛

3、福建省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

4、福建省少年儿童举重锦标赛

5、福建省少年儿童体操锦标赛

6、福建省少年儿童蹦床锦标赛

7、福建省少年儿童篮球锦标赛

8、福建省少年儿童乒乓球锦标赛

9、福建省少年儿童羽毛球锦标赛

10、福建省少年射箭锦标赛

11、福建省少年射击锦标赛

12、福建省少年帆船锦标赛

13、福建省少年帆板锦标赛

14、福建省少年拳击锦标赛

15、福建省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16、福建省少年击剑锦标赛

17、福建省少年摔跤锦标赛

18、福建省少年柔道锦标赛

19、福建省武术套路锦标赛

20、福建省武术散打锦标赛

 

附件五

参加2009年度省锦标赛个人名次计入

市第三届运动会总锦标的比赛项目

 

1、福建省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

2、福建省少年儿童体操锦标赛

3、福建省少年儿童蹦床锦标赛

4、福建省少年射箭锦标赛

5、福建省少年帆船锦标赛

6、福建省少年帆板锦标赛

7、福建省少年拳击锦标赛

8、福建省少年击剑锦标赛

9、福建省少年柔道锦标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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