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3000-2009-00030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09〕40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09-03-18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立调查网点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09〕40号
发布时间:2009-03-18 12:03

宁德市人民政府公室于加快

建立调查网展城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屏南、寿宁、柘荣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万户城市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明电〔2003〕27号)的要求,全省各县(市、区)必须建立健全城镇住户调查网点,全面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目前,全省仅剩下我市的屏南、寿宁、柘荣三个县尚未建点开展此项工作。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屏南、寿宁、柘荣县要尽早建点,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全面系统地收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消费、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方面情况,及时掌握城镇居民生活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各级政府制定城镇居民生活有关方针、政策提供详实、可靠的资料。同时,城镇住户抽样调查数据又是国民经济核算、小康监测和政府工作绩效评估管理、县域经济考评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为此,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建立调查网点,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任务。开展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案,在规定的样本框内,每县抽选50户城镇居民家庭进行日常收支调查,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综合性工作。各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解决好调查所需人员、经费等问题,并将所需调查经费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大力支持各县城调队开展此项工作,帮助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在2009年完成各项准备工作,2010年正式开展调查。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县统计局、城调队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调查方案,科学选取样本,并对抽中的记帐户进行记帐方法和制度的培训。各地城镇住户调查员要严格执行国家下发的《全国城市住户调查基础工作规则》,认真访户,加强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并对调查情况和调查中发现的社会经济问题进行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抽中调查户所在居委会要自觉接受和落实调查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调查,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各抽中居民家庭要积极接受调查记帐任务,认真细致地记好每一笔家庭收支帐。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统计 抽样 调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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