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301-2021-00034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5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1·4”福鼎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
《“1·4”福鼎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关于审核<福鼎“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送审稿)>的请示》(宁应急〔2021〕21号)收悉。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性质认定、责任处理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二、请有关单位依照职责权限做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责工作,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应急局备案。
三、请市应急局以“事故结案通知”发文督促福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抓紧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切实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确保“四不放过”落实到位。
此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