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301-2020-00090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0〕13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0-09-09
- 有 效 性: 有效
你局关于霞浦县竹江天后宫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情况的请示收悉(宁文旅〔2020〕224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关于霞浦县竹江天后宫火灾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所做的调查分析和处理问责情况,以及提出的整改意见。
二、请你局及时督促指导霞浦县人民政府做好事故相关责任追究、查处及事故整改防范措施等后续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推动文物安全落实。
三、调查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文物安全认识,强化职责分工,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提升文物管理水平,督促指导文物保护单位落实职责,确保文物安全。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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