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2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22〕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01-09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22〕1号
发布时间:2022-01-13 08:5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砥砺奋进、攻坚克难,推动各项工作落深、落细、落实。请各牵头单位将半年、前三季度、全年落实情况分别于7月10日、10月10日、12月3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电子文档发送至市政府督查室内网邮箱。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突出实体经济,构筑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1、实施科技创新扩面升级专项行动,新增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40家、专精特新企业3家、众创空间5家,新建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20家,规上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高到45%,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推进东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争创东侨、柘荣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柘荣县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牵头

  3、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攻关,支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高水平建设宁德时代创新实验室,创建非晶合金、毒物化学等省重点实验室。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宁德师院、寿宁县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建设一批公共创新平台,强化小微企业、农业企业科技服务。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5、全链条做优“知创宁德”,新增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5家,有效发明专利突破2300件。加大知识产权政策保护和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二)加速主导产业强链聚群 

  6、实施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推进扩能延链成群,确保四大主导产业实现产值46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力推宁德时代车里湾、福鼎基地一期和新能源科技四期等项目投产达产和福鼎基地二期落地,加快17个配套项目建设,力争锂电新能源产业产值达23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力推上汽宁德基地二期项目落地,导入更多新车型,延伸布局一批一二三级配套企业,力争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产值3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蕉城区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力推青拓高性能不锈钢宽板项目建设,加快17个配套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医疗器械、家居厨卫、建筑装饰等精深加工项目,力争不锈钢新材料产业实现产值17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福安市政府牵头,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力推东南铜业二期项目落地,建成投产铜铝精深加工项目3个,引进落地一批特种线缆、散热器、变压器等精深加工项目,力争铜材料产业实现产值3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蕉城区政府牵头,各有关县(市)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11、实施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完成改造需求普查,开展“一对一”诊断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生产线和车间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示范试点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实施省市重点技改项目50项以上,支持电机电器、食品加工、汽摩汽配、合成革、冶金特钢等行业企业技术革新、产品创新、市场开拓,加快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建成特色鲜明的小微园10个,引导更多企业“退城入园”。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 

  14、大力发展工业设计、研发、信息、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5、实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漳湾临港物流园,建成投用国际物流中心一期、铜精矿集散中心,探索建设有色金属交易中心、不锈钢交易中心、汽车交易中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福安市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6、做大做强国网时代等平台经济,大力发展电池充换电、共享储能等新业态新模式。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7、支持发展电子商务、直播经济,建成一批特色商圈、精品夜市、主题街区,培育新型时尚的消费新业态。改造提升一批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篮子”示范基地。新增限上商贸企业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18、推进制造业“机器换工”“两化融合”,前瞻布局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技术等应用场景,加快建设市大数据产业园,打造一批数字经济样板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数据局)、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9、统筹海岛、海岸、海洋综合开发,壮大发展海工装备、临港能源、海洋生物科技等产业,扶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推动船舶修造业转型发展,加快建设“海上宁德”。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海洋渔业局、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重点打造清洁能源基地、风光储充用一体化示范基地,加快建设一批抽蓄电站、海上风电、光伏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1、推动全域生态旅游发展,策划推出一批区域旅游IP、产品IP,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建设百个金牌旅游村,创建一批4A级旅游景区和渔旅融合示范项目。成立市文旅集团和旅游发展基金,开发“一部手机游宁德”平台,做强“主播带你游”栏目。做好宁德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工作,办好第十一届文化旅游节。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2、加快发展生物新医药产业,支持广生堂、力捷迅、安发等企业在细分领域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柘荣县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推动三祥新材锆系、镁系、陶系产业链延伸,着力打造百亿规模锆材料产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寿宁县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六)加快现代金融业发展 

  24、持续实施“引银入宁”工程,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金融和财务、信托等非银金融机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宁德支行、银保监宁德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5、创新融资租赁、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产品服务,积极引进私募基金,吸引更多域外资本来宁投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宁德支行、银保监宁德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6、深化政银企常态化对接,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力争制造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工信局牵头,人行宁德支行、银保监宁德分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高质量完成普惠金融改革任务,创新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模式,探索建立“蓝色银行”,力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长25%、涉农贷款余额增长15%以上。完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平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快建设“信用宁德”。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发改委、人行宁德支行、银保监宁德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 

  28、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三都澳人才计划”,创新人才服务体制机制,支持企业自主评价认定人才,引进更多产业发展急需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人社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29、导入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升东侨人力资源产业园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0、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共建实训基地、技能提升中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31、滚动实施“百名企业家、千名创二代、万名工匠培养工程”。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人社局、总工会、工商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2、创建“青年友好型”城市,为广大青年来宁发展创造条件。

  责任单位:团市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突出比较优势,打造高标准乡村振兴

  (一)做精优势特色农业 

  33、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粮播面积稳定在134.8万亩,粮食储备15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粮储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4、实施优势农业提效专项行动,市县联手、“一业一方案、一专班、一平台”推进。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5、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一村一品”专业村4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36、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新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家,建成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35个,培育“三品一标”30个,持续打响“0593宁德号”“下乡的味道”“十方田”等区域公用品牌,加快构建农产品从初加工到冷链物流、线上线下营销的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7、实施“国鱼计划”,推动大黄鱼等海洋水产从种苗、养殖到加工、品牌、市场的全链条提升,新增深远海养殖6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国投公司,各沿海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8、统筹做好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文章,讲好福鼎白茶、坦洋工夫等品牌故事,打造一批生态茶园、智慧茶园、茶庄园,改造低产低质茶园2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政府、福鼎市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

  39、实施中国食用菌之都产业高地建设工程,推动食用菌生产向标准化升级、产品向高附加值延伸。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古田县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40、推进水果、蔬菜、畜牧、中草药材、林竹花卉等特色产业发展,新增高山冷凉花卉设施4万平方米、林下经济5万亩、果蔬2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高乡村宜居品质 

  4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基础版、标准版、提升版,分类指导、梯次推进整治提升。完成村庄规划编制328个,建成乡村振兴示范线路36条、乡村振兴文化带10条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2、完成裸房整治村庄360个、低收入群体危旧房改造156户、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村庄165个,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覆盖率2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3、实施闽东大水网建设专项行动,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推进中心城区湖库连通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建成市第三水厂10扩20工程、八都自来水厂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14个。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建集团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4、加快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蕉城区政府、福安市政府、柘荣县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5、实施县道“四晋三”、乡道“单改双”、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等项目,建成“四好农村路”330公里。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倾斜支持“老少边岛”地区发展 

  46、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继续落实我市倾斜措施,因地制宜发展具有红色、民族、海岛等特色的经济业态,引导更多资源落到老区苏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海岛区域和库区移民村。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民族宗教局、发改委、水利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47、着力完善进村道路、安全饮用水、供电、环境整治等配套设施,规划建设一批客运码头、水上巴士等海上交通工具,开工建设渔港项目15个。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市生态环境局、市海洋渔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三农”工作机制 

  48、健全防贫救助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9、健全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平台,盘活山地、茶园、厂房、土地经营承包权等各类要素。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宁德支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0、持续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强村”三年行动,用好闽东时代乡村经济发展基金,着力解决村集体“没钱办事”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国投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1、充分发挥“一书记三大员”作用,推动能人回归、青年回引。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2、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建设平安乡村、智慧乡村,不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大数据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突出功能品质,建设高能级海湾城市

  (一)做强环湾中心城市 

  53、健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数据库,建立环湾区域整体统筹和重点把控机制,优化中心城区控规和环湾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城市总规划师制度,开展中心城区整体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统筹自然山水、历史文化、民族传统等特色资源。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沿海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4、高品质推进环东湖、环赤鉴湖、连城路周边、鹏程街区、塔南等片区开发提升;高品位推进贵岐山-金蛇山-钱岩山郊野公园建设和镜台山、大门山、塔山、人民广场等城市公园配套完善,以及高速互通口至产业集中区、重要公共服务节点等重要廊道的整治提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5、围绕“功能完善、风貌鲜明、治理有序”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福安、霞浦、福鼎次中心城市扩容提质和山区县“大城关”建设,补齐设施短板,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集成,增强县城综合服务承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

  56、突出“一镇一韵”,推进城镇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重点支持宁德锂电、三沙光影、三都澳大黄鱼等7个省级特色小镇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二)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57、加快温福高铁、城际铁路F3线、沈海高速公路扩容工程前期工作,全力推进国道228、省道207建设。加快推进宁古高速公路建设,近期完成古田段招标,春节后动工。加快宁上高速公路霞浦至福安段建设进度,推动沈海高速公路宝洋塘互通建设,推动白马港铁路支线复工,加紧漳湾铁路专用线前期工作,启动市域轨道交通线网布局方案研究。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铁路建设指挥部)、交通运输局(高速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58、实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专项行动,综合施策突破中心城区南北向交通瓶颈,完成福宁路快速化改造,加快连城路、东侨路、金漳路、林特路和国道104拓改等项目建设,强化产业集中区通勤的公交服务。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9、打通北湖滨路、惠风路、天山西路等断头路,实施交通堵点微改造,推进建设重点路段天桥、地下通道,开展城市慢行廊道建设试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0、落实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规定和三年实施方案,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加强停车秩序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完善城市功能配套 

  61、继续实施“十个十”城市民生工程,建成一批口袋公园、公厕、充电桩、慢行系统等配套设施,整治一批积水易涝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2、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5个、2902户,支持和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3、加快环金溪琼堂片区、福洋片区城市更新,适时启动财校片区城市更新。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蕉城区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64、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启动贵岐山、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新改建排水管网50公里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强化智慧精细管理 

  65、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6、加强水、电、燃气等管线安全运行监测。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网宁德供电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7、严格执行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市容和环境卫生等规定,精心守护城市靓丽容颜。合理设置农产品自销区,引导流动摊贩入市经营。健全垃圾分类体系,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8、加大“两违”综合治理力度,对新增“两违”坚决“零容忍”。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治违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突出改革开放,畅通高水平“双循环”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69、实施筹融资专项行动,理顺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运用PPP、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0、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坚决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1、加大上市企业培育力度,支持通过挂牌、发债、定增等直接融资方式募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2、持续推进国企改革,引导市属国企参与主导产业发展和民生服务供给,力争总资产突破900亿元。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73、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机制,盘活闲置、低效用地,创新土地出让方式,推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74、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行县级公立医院薪酬总量管理、医保DIP付费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75、统筹推进统计、建筑业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打响“宁德服务”品牌 

  76、实施营商环境创优专项行动,在流程再造、机制创新、数字赋能上务求突破,推动部门数据共享应用,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事项比例提高到90%以上,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宁德”。切身体会基层企业群众的“酸甜苦辣”,加大服务保障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7、建立“局长服务日”制度。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营商办)、行管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8、设立惠企政策线上直补平台和线下代办窗口,便捷兑现减税降费等政策,真正把好事做到底。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9、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大胆创新、放手创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工商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80、实施深化“三比三赛”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1、坚持千亿招商计划,建立一份招商目录,完善一套招商机制,制定一张“产业地图”,统筹项目布局和招商政策,争取再抱一批“金娃娃”,打造更多新的增长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2、加快推进248个省市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658亿元,确保项目开工80个、竣工50个。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3、继续推进抓征迁交净地攻坚,做实项目前期,努力破解用地用林用海、资金、能耗等要素瓶颈。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拓展对外开放合作 

  84、推动宁德港纳入全省“丝路海运”重要节点,建设市场采购贸易集聚区“宁德馆”,大力培育数字化外贸、双向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争创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5、推进港口连片开发开放,加快建设漳湾作业区18-21#等13个泊位,建成湾坞作业区1#8#泊位和鼎盛钢铁配套码头,启动杨岐、溪南作业区口岸开放前期,争取设立B型保税物流中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宁德港口分中心、蕉城区政府、福安市政府、福鼎市政府、霞浦县政府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86、扩大与全球重要航商、国内主要国际港的合作,开辟快速直达的航线航班。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口岸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

  87、办好首届储能大会、国际新能源新材料博览会、电博会及投洽会,争取承办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领域国内行业年会和国际高峰论坛。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贸促会、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8、主动融入福州都市圈建设,深化闽东北。闽浙赣皖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89、拓展宁台交流合作,在现代农业、乡建乡创、文化、旅游等领域实现新突破,努力在服务祖国统一、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中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台港澳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突出环境治理,巩固高颜值生态优势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90、持续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1、实施蓝天工程,深化钢铁、煤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2、强化河湖长制,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统筹入河入海排污口和三都澳、沙埕港等重点海湾治理,完善乡村保洁与海漂垃圾一体化运作机制,打造一批“美丽海湾”“美丽河湖”。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城建集团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3、开工建设市环保循环产业园,完成重点园区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94、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科学优化产业布局、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

  95、深化林长制,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闽东森林城市群建设,精准防治松材线虫病,提高林分质量和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6、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完成植树造林16.9万亩,治理水土流失9万亩。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水利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7、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8、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三)倡导绿色生产生活 

  99、建立“双碳1+N”工作体系,分领域、分行业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形成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政策导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0、推动重点行业低碳化、清洁化改造,实施节能项目10个以上,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1、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2、拓展电动化应用全场景布局,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鼓励发展电动船舶、电动重卡,打造电动化示范市。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突出民生改善,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

  (一)持续扩大就业创业 

  103、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2.4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0.6万人。继续开展就业帮扶行动,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退役军人局、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4、支持和规范发展灵活就业,扶持发展电商直播、夜市经济等新就业形态,让更多人在“家门口”实现择业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商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105、千方百计增加群众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四类收入”,促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农民、低收入群体、高端人才“五大群体”增收,让更多普通劳动者跨入中等收入群体行列。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民政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6、鼓励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缩小城乡、区域、行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为迈向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慈善总会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共享优质公共服务 

  107、实施教育扩量提质专项行动,加快建设补短板项目66个,新增学位1.67万个。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8、新建公办幼儿园6所,建成投用宁德师院附小春风里校区、东侨三小等项目,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提高到60%以上。争创省示范高中2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09、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办好校园中央厨房,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城建集团公司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0、加快建设市职教园。支持宁德师范学院争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宁德师范学院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1、提高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发展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2、实施医疗卫生服务提升专项行动,争创区域医疗中心,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50个,新增医疗床位1000张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3、开工建设市医院传染病院区、市疾控中心迁建、东侨医院和区域医学影像中心、检验病理中心等项目,完成市县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宁德师范学院、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4、支持中医药、畲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5、组织开展“暖心服务”活动,改善群众就医体验。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6、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扎紧扎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落细落实网格化管理,构建全民疫苗接种的免疫屏障。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17、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应保尽保,加大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力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8、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支持发展长租房,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实施中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制度,让更多新市民、年轻人、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19、加快构建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互助性和“互联网+”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健康养老需求。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0、新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1个、互助孝老食堂100个以上,完成家庭适老化改造1700户以上。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1、积极落实三孩生育政策,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大力发展文体事业 

  122、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3、加快建设大剧院、美术馆、文创园、畲族文化园等文化新地标,稳妥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文物及革命遗址保护与修复。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民族宗教局、住建局、退役军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4、推动动漫游戏、短视频、影视、网络文学、工艺美术协同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城联社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5、支持《激战苍穹》等文艺精品创作,组织《山海的交响》复演,办好“三月三”畲族文化活动周,让“闽东之光”更加耀眼夺目。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市民族宗教局牵头

  126、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全民健身运动,举办一批精品赛事。积极备战省运会、省老健会。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体育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27、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8、强化阵地建设和网络综合治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29、深化平安宁德、法治宁德建设,推进“八五”普法,完善“数字化+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0、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大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1、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2、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持续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3、实施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升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4、严把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135、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力争全省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