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201-2021-00035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5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予以公布,请认真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单位:公顷
合计 |
商服 用地 |
工矿仓储用地 |
住宅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特殊 用地 |
|||||
小计 |
廉租房用地 |
经济适用房用地 |
商品房用地 |
其他 用地 |
||||||||
436.2442 |
11.6214 |
138.5772 |
49.7989 |
0 |
0 |
49.7989 |
0 |
77.1812 |
22.5565 |
136.3838 |
0.1252 |
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1年度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9.7989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9.7989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9.7989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公顷,详见附件。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供应49.7989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职住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一是建立协调配合的有效机制,保障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执行;二是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四是建立健全计划实施的动态评价管理机制。
规划编制方面,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居住等各类用地布局;及时开展地块控规编制工作,召开技术审查会并上报市政府审批,及时出具规划条件。
财政保障方面, 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中合理安排土地收储资金,积极争取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专项债,确保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平稳实施。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zrzyj.ningde.gov.cn。
附件
宁德市本级(含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
总量 |
产权住宅用地 |
租赁住宅用地 |
其他住宅用地 |
|
||||
商品 住宅 用地 |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
小计 |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
小计 |
|
|||
|
|||||||||
市本级 |
49.7989 |
49.7989 |
0 |
49.7989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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