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201-2021-00017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1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1-20
- 有 效 性: 有效
蕉城区、屏南县、周宁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霍童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0-2025年)》已于2020年12月31日宁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请流域沿线县(区)政府根据规划内容,制定本行政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加强流域保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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