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201-2020-00007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19〕24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9-12-20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19〕246号
发布时间:2020-01-08 14: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及分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宁德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宁德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7-2026年)》(宁政文〔2017292号),迎接2022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我市国家森林城市的复查,制定(2020-2022年)提升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推进森林城市、森林乡村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以“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为宗旨,围绕探索闽东森林城市群建设的目标,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利为中心,以大地植绿、心中播绿为重点,以提升城市森林景观工程、生态乡村建设活动为载体,构建完备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打造便利的森林服务设施,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实现生态与发展共赢、城市与乡村共进、富裕与文明共享,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山水融合、绿色发展、生态宜居的美丽宁德。

  二、建设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按照市创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二)广泛动员,全民共建。利用各种宣传和组织手段,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

  (三)科学规划,重点布局。按照创森总体规划,突出特色、注重实效,以主要通道、居住区为重点,强化身边增绿、见缝插绿、改善生态、优化人居环境。

  (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宁德市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创森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完成提升期各项重点任务。

  (五)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城镇绿化、通道绿化以乡土树种和乔木树种为主,结合绿化、彩化、香化功能;乡村绿化大力发展经济林果茶竹和珍贵树种,助推乡村振兴。

  三、建设目标

  继续增加生态资源总量,到2022年,使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8.65%以上,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以上,城区树冠覆盖率达到27%以上,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5平方米,公园绿地对居住区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6%,万人拥有绿道里程指数达到0.60,新建森林城镇11个,不断提升城市森林建设质量和服务能力。 

  四、建设重点

  继续抓好森林生态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支撑能力体系等建设,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工作。

  (一)森林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1.城区绿色空间建设。全市新建、扩建或提升29个城市公园,面积总计482.84公顷,新建或改造林荫道路17条,长44.95公里;新建森林小区31个,森林单位18个;建设或改造绿荫停车场2.71公顷。 

  2.绿道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宁德市绿道网建设,同时以宁德市绿道网为主线,对沿线山体进行造林绿化,提升森林景观。计划建设各类型绿道67公里。 

  3.生态景观林绿化提升。全市完成环城第一重山绿化提升建设988公顷,完成高速公路沿线森林景观提升1800公顷,完成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1100公顷。 

  4.森林村镇建设。继续开展“百城千村”绿化美化工作,完成建设森林城镇11个,建设森林村庄110个。 

  5.防护林网建设。完成铁路沿线绿化10公里,高速公路绿化74.09公里,普通公路绿化102.1公里,构建和提升水系林网88公里,完成1350公顷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和生态修复。 

  6.休闲游憩地建设。扩建、提升2个森林公园,面积223公顷,建设5个湿地公园,面积103.4公顷。     

  (二)生态产业体系建设工程

  1.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全市建设完善山地森林康养基地3处,亲水休闲养生基地2处,滨海游憩养生基地4处,民族风情村8处、特色茶文化旅游村10处、水乡渔村7处、果园观光体验村6个、乡愁体验村10处。 

  2.森林食品发展。全市新建茶园面积940公顷,改造茶园面积2000公顷,建设茶交易市场4个;发展建设水果产业基地1595公顷;新建油茶示范基地600公顷,改造油茶基地500公顷;生产食用菌2.7万吨,食用菌深加工基地1个,食用菌专业交易市场1个;菌业研究与菌繁育中心1个;特色保健食品基地475公顷;林木中药材基地370公顷;笋用竹基地1800公顷。 

  3.特色花卉苗木产业。全市建设一般园林绿化苗木基地930公顷、珍稀树种苗木基地720公顷,建设食用药用花卉150公顷、高山冷凉型花卉230公顷和附石盆景生产基地30公顷。 

  (三)森林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和宣传活动

  1.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公共LED显示屏等媒体平台加强森林生态文化宣传,提高森林生态文化的宣传氛围;市城区和各县(市、区)设置森林生态宣传广告牌。 

  2.在城区主要公园、郊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公众游憩地,设有专门的科普小标牌、科普宣传栏等森林生态知识教育设施或场所。

  3.全市完成10个公园绿地的标识解说设施建设、1个展馆标识解说设施建设,初步构建出宁德城市森林科普标识解说系统。 

  4.每年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和绿化树木认捐、认养活动。

  5.组织开展提升期成效摄影比赛,印制优秀作品集。

  6.在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生态科普活动5次以上。 

  (四)支撑能力体系建设

  1.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治能力建设。健全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监测系统,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完善防火、防治及消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火与防治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与有害生物防治意识。

  2.森林资源保护能力建设。健全森林公安、林业执法机构体系,完善保障机制,强化森林公安与林业执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林地与绿地管理工作。 

  3.信息化管理能力建设。林业信息化数据中心建设、完善的森林和绿地资源管理系统、提升林业信息化水平。

  4.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安瓜溪桫椤省级自然保护区刺桫椤资源调查并制定保护方案。

  五、工作步骤

  2020-2022年为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提升期活动分为提升实施、自查验收2个阶段。 

  (一)提升实施阶段(2020年元月-20224) 

  一是市政府印发《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实施方案》,召开部署推进会。二是根据提升期实施方案,着力抓好森林生态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支撑能力体系等建设;并适时开展督查、调度和通报工作。力争20224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各项建设任务。 

  (二)自查验收阶段(2022年4-20226月) 

  一是市创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提升期建设重点项目进行自查初验。二是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建设5大类40项指标逐一收集有关内业资料,并分类建档造册;完成创森提升期工作总结报告。三是根据国家林草局安排,做好各项复查准备工作。 

  六、落实责任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5大类40项评价指标,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配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求,现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政府、东侨管委会作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创森各项工作任务的部署落实、宣传发动、检查督促,确保按时完成。 

  (二)市直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与跟踪落实

  市发改委:负责有关创森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和招标等审核批准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绿化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关资金筹措和监管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中心城区新建公园、小区、道路等绿化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采矿造成的青山挂白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有关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水岸和城市重要水源地绿化、水系林网建设及科普活动等工作;涉及水源地森林覆盖率、水岸绿化率等有关指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省道等道路绿化工作;涉及到道路绿化率等有关指标。

  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高速公路沿线绿化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村庄发展规划、经济林果药茶建设等生态产业建设有关工作。

  市文旅局:负责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系列宣传报道、制作宁德市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建设视频宣传片等生态文化建设有关工作;涉及公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等指标。负责休闲游憩绿地建设、生态旅游等相关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道路、街道、林荫大道、地面停车场、公园等绿化,森林小区和生态廊道建设及科普活动等有关工作;城区古树名木保护和乡土树种使用、乔木种植使用比例、树种丰富度、园林管护、公园绿地的标识解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涉及城区绿化覆盖率、树冠覆盖率,树种使用比例和乡土树种使用率,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树种丰富度、城区主、次干道中林荫道路率、公园免费开放率、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万人拥有绿道里程指数、森林小区等有关指标。 

  市林业局:负责森林乡村建设、造林绿化与森林抚育、义务植树、林下经济、林产基地、林木苗圃、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监测、森林和林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保护、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林地土壤保育、林业信息化数据中心建设、科技支撑、科普场所建设以及创森档案管理等支撑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涉及森林覆盖率、古树名木保护率、郊区森林自然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和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单位和城镇等指标。

  以上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除了按时完成本单位承担的提升期项目建设外,还应加强对全市系统创森项目的跟踪落实、调度督导,并对创森建设项目要从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于20224月底前报送到市创森办进行分类建档造册,迎接国家林草局组织的复查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创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团结一致,奋发有为,按期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市直各部门、各有关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支持参与林业建设和创森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将创森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要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宣传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森工作,不断扩大创森宣传的覆盖面,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让创森活动深入人心,使创森活动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要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生态安全意识,为创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及时充实和调整我市创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创森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创建的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创建方案的编制、实施、技术指导及项目监督工作。

  各县(市、区)、牵头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职人员,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上下配合、行之有效的森林城市建设组织领导体系。

  (三)明确任务,强化管理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目标,有计划分步骤地安排创森工作,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创森机构、方案、指标、经费、措施和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四)创新机制,社会共建

  坚持把创森工作贯穿于整个城市发展全过程。在争取上级配套、财政统一安排、部门努力筹措的同时,多渠道筹集资金,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或创森活动予以补助。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建立激励机制,运用市场办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投资造林绿化。要倡导全民义务植树,不断深化认建认养活动,多点设立各类纪念林基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生动活泼的形式,切实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建的良好态势。

  (五)突出重点,提升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的造林绿化、园林艺术水平的提高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绿地景观。市区要抓好绿化的布局调整,努力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各县(市、区)要重点抓森林植被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提高森林覆盖率。

  (六)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创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落实创森各项责任任务的基础上,认真挖掘本部门潜力,结合本部门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本部门创森绿化建设和宣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同心同力,为我市创森工作而不断努力。

  市创森办公室要负责做好统筹协调全市的创森工作,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部署、总结和通报会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22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复查。 

 

  附件:宁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期(2020-2022年)建设任务分解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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