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301-2018-00097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18〕19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8-09-10
- 有 效 性: 有效
你局《关于提请审查<宁德镜台山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宁建〔2018〕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宁德镜台山公园总体规划(修编)》。
二、镜台山公园位于宁德蕉城区北部,东临福宁高速公路,西抵104国道,北至规划中的金侨路,南与老城区毗连。本次修编规划总面积约507.85公顷。规划定位为以森林生态景观与人文景观资源为基础,山、海、城景观相融,集风景游览、登山健身、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及民间信仰活动为一体,具风景名胜区特点的城市山地公园。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应与城市总规及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衔接,进一步提升公园特色,优化景观廊道等。市规划局、住建局(园林局)和蕉城区政府要做好项目建设审核把关,注重塑造“三边三节点”城市景观。如有重大调整或变更,要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四、请市住建局结合近期拟实施的公园车行道、栈道,对公园的交通体系进一步修改、调整、优化和完善。
宁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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