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宁政办规〔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机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现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一)建立项目分级储备机制市发改委每年度12月底前研究提出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下一年度项目储备目标任务。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双责任制”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审核工作,依托宁德市项目动态管理系统建立项目储备库,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发改委推送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福建省全生命项目管理平台储备,对明确不再实施的项目及时退库,确保项目库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每年1月、7月按照行业发展情况及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衔接部门专项资金、政府债券、省重点项目等政策投向,会同行业智库提出和动态更新行业项目策划指导目录及策划任务,报请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各县(市、区)。必要时,可增加下达指导目标及策划任务次数。

  (二)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深化运用项目前期“3+N”工作机制,每年度拟实施的市本级项目,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业主)必须报“3+N”工作专班明确实施主体、夯实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优化筹融资模式,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市发改委牵头负责提出项目立项报批路径;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提出项目合规、可行的筹融资建议;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细化拟启动前期工作项目选址信息,提出项目预选址意见及用地用林用海报批路径。“3+N”会商通过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由工作专班分批报市政府研究审定后,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各县(市、区)要参照执行。

  二、建立健全项目挂钩责任机制

  (三)建立省市重点项目双挂钩机制。实行省市重点项目(下称重点项目)属地、行业双挂钩机制。属地挂钩即每年市发改委从重点项目中筛选一批重大项目,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挂钩任责任领导,其余重点项目责任领导为其他县处级领导。行业挂钩即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处级领导任重点项目责任领导。市本级重点项目由市属国有企业作为项目业主的必须由处级领导任责任领导。同时每个重点项目各地各部门(含国有企业)分别确定1名乡科级以上干部作为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部门挂钩领导名单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市发改委备案。

  (四)明确项目挂钩工作职责。项目直接责任人要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精准收集、汇总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前期报批、安征迁、施工建设等困难和问题,能协调的3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项目责任领导协调。原则上地方政府责任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市直部门落实现场办公机制,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要素保障部门每季度至少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问题一次。

  三、建立健全项目问题报告制度

  (五)明确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报告责任。全面实行重点项目报告全覆盖、零报告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每月7日前填报《重点项目建设问题报告单》(附件1),向各县(市、区)发改局、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本月无问题,则只需报送项目建设情况。其中市管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向市发改委、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各项目建设单位(业主)遇到重大、紧急的困难和问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六)落实项目问题双报告制度。每月10日前各县(市、区)发改局汇总形成《重点项目问题汇总表》(附件2),经县政府审定后上报市发改委。同时,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问题上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每月15日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将协调意见汇总至市发改委。如有必要,业主单位可直接上报市发改委。

  (七)强化问题责任追究。市发改委牵头开展问题报送及时性、准确性的跟踪核查,对政府投资项目因问题反映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影响项目推进的,相关责任人经核实后移交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问责,情节严重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对企业投资项目因问题反映不及时不准确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影响项目推进的,相关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年度工作业绩不得评定为良好,情节严重的直接评定为差,具体考评办法参照省重点项目业绩考评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四、统筹实施问题分级分类调度机制

  (八)深化项目问题全面协调调度。每月10日前市发改委收集各地各部门上报问题,形成重点项目问题清单,并对滞后重点项目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召开月度项目调度协调会,按“县级、市直部门、市领导”三级形成滞后重点项目分级协调清单报市政府审定后下发。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适时召开全市性项目调度会。

  (九)突出项目问题分类线式协调调度。每两个月市发改委对重点项目问题清单和滞后重点项目分级协调清单中未落实的事项,按照“安征迁、筹融资、用林用地报批”等类别形成问题清单,报市政府专题协调。

  (十)实行重大项目问题攻坚协调调度。市发改委根据需要筛选重点项目中协调难度大、涉及部门多、时间任务要求紧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协调。

  (十一)强化问题协调落实责任。市发改委每月跟踪项目问题和滞后项目整改落实情况,对时间紧、任务重的要加密跟踪频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因主观不作为导致未完成整改的进行通报,将通报后仍无明显进展的移交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开展跟进督查或提级督办。对经督查或督办后仍滞后的提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五、健全投资工作联席会商机制

  (十二)加强部门统计责任落实。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明确部门在统计工作主要环节中的职责,及时掌握所管行业投资项目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情况。住建、工信、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部门要建立行业年度建设项目清单,每月开展项目投资情况分析,发现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形成分析材料报送发改、统计部门。

  (十三)推进项目入库确保应统。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年度建设项目清单时,按照“同类型、同区域、同业主”等不同模式优化项目建设内容。发改部门要靠前服务,在项目策划、立项等环节,按照入库纳统要求及时发现、反馈项目问题。项目实施阶段,行业主管部门及时跟踪项目推进情况,统计部门按照统计法规要求指导相关项目业主单位收集整理入库材料,做到项目开工即纳统,有效提升入库效率和质量。发改、统计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梳理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行业年度建设项目等项目盘子中已开工未入库情况,及时向各地各有关部门反馈。

  (十四)加密会商分析确保尽统。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密本辖区本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频率,重点跟踪分析剩余投资前三十的项目,及时梳理项目形象进度与统计数据差异,确保统计数据与项目实际进度匹配一致、真实准确。统计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跟踪服务指导,督促企业按时报送报表,从源头上把好数据质量关。发改、统计部门每月汇总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投资分析,结合项目投资完成情况,针对问题短板进行提醒预警。发改部门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及时通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抓好落实。

  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十五)加大绩效考评力度将项目投资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合理增加权重分值;项目投资“三比三赛”活动实行平时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明确季度考评占绩效总分比例,其中一季度占20%,二、三季度各占25%,四季度占30%。强化过程性激励,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纳入察访核验扣分。每季度开展项目投资工作考评,对进入考评前三的县(市、区)给予前期经费奖励,并对先进经验和做法给予全市推广表扬。

  (十六)强化年度考评激励。项目投资工作年度考评进入前三位且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至30%;每年对在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十七)深化“赛场选马”工作。持续加强项目一线干部考核工作,按列入干部考核总数30%的比例动态掌握一批表现优秀的干部,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晋升职级、宣传表扬;市发改委每季度提供一批项目工作典型,由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了解掌握干部表现。组织部门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氛围。

  (十八)实行“月通报、季曝光”制度。每月市发改委跟踪通报重点项目建设和滞后项目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每季度由宁德电视台、闽东日报滚动公布“三比三赛”活动季度考评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召开重大项目投资现场推进会,由“三比三赛”活动季度考评倒数后三位的县(市、区)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附件:1.宁德市重点项目建设问题报告单

  2.重点项目问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