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规〔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关乎国计民生、责任重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下简称《纲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省气象局与市政府市厅合作协议要求,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宁德“一核两廊五轴”的发展格局,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宁德气象现代化新格局,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服务美丽新宁德建设提供坚实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适应宁德“一核两廊五轴”发展格局的更高水平气象现代化体系。在气象业务、气象服务、科技创新、气象治理上取得更大进展,气象监测更精密,预报更精准,服务更精细,在数字乡村示范建设、海上交通气象保障、山海特色旅游气象服务等方面打造特色亮点,为新时代新宁德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到2035年,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智慧气象服务等方面有新业态、新模式、新突破,科技创新水平和气象人才素质大幅提升,气象综合业务能力达到省内先进地市水平。

  二、主要任务

  )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1.加强气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新设备、新资料应用研究,强化观测预报协同互动。聚焦台风、暴雨、强对流等本地极端气象灾害形成机理研究,探索气候变化背景下气象灾害发生发展规律。开展海雾协同观测试验,加强智能网格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专业气象服务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与气象的深度融合应用,提升智慧气象科技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完善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气象联合项目,支持本地客观预报、海洋气象灾害、数字气象应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中国白茶研究院白茶气象研究中心建设,开展白茶气象关键技术研究应用。开展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加强气象与农业、海洋、旅游、交通等部门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联合科技创新,激发气象科研创新活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3.构建立体协同的气象观测体系优化完善地面气象观测站网,滚动更新升级地面自动气象站,在气象灾害高风险区域增补气象观测站点和观测要素。开展宁德新一代天气雷达双偏振升级,提高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跟踪能力。推进宁德(三沙)海洋观测基地和智慧城市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岛基、海基、岸基立体观测及农业、渔业等特色产业的智能观测。开展雷达等多设备协同观测试验,提升多源观测数据融合应用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海洋渔业局,宁德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设智能精准的气象预报体系。开展本地客观预报方法研究,依托国、省智能网格预报业务体系,持续完善全市及周边海域的无缝隙、全覆盖、精细化的气象预报业务,实现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精准到村天气,提前1小时精准预警局地强天气。发展基于多源数据融合的灾害性天气识别预警和主客观订正技术,提高“小局地、短历时、强降水”天气的预警准确率、命中率和提前量。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气象服务精细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完善“网格实况/智能网格预报+气象服务”业务体系,发展基于场景、基于风险、基于影响的智能感知气象服务技术。开展相关部门、行业的气象服务需求对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研发。推进气象融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气象服务可视化、预警传播精准化,持续稳定提升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气象信息支撑与共享服务能力。升级迭代气象信息基础设施,强化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的安全保障,完善市县两级信息安全体系。加快推进气象数据汇入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强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气象大数据应用的融合创新,完善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数据资源全流程监管,实现气象数据与相关行业、社会数据深度共享、融合应用。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提升宁德气象台站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对探测环境受影响的台站实施探测环境整治修复或启动搬迁,持续推动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地方政府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并纳入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阶段。推进福安、福鼎两个气象台站整体搬迁项目建设落实落地。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8.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进一步压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气象灾害预警的先导作用,完善“1262”城乡精细化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完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高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各地要完善多部门共建共享合作机制,健全分区域、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流域洪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气象灾害的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决策、公众、专业气象服务中的应用,探索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机制。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海洋渔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开展精细化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并加大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发布工作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健全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5G、小区广播等技术在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中的应用。建设风险评估与预警平台,在i宁德、知天气等APP平台上实现数据共享和应用。建设融媒体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发展基于AI/5G/4k技术的融媒体智慧气象服务。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实现气象科普基地县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提升社会公众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海洋渔业局,市科协,市通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精神,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监测、指挥、作业、安全管理、科研五大能力。开展人工增雨的催化和效果检验评估技术研究和适合闽东地区冷暖云混合人工增雨作业的技术指标研究,推动人工影响天气领域技术创新,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12.提升数字气象保障服务能力。深化数字气象在智慧社会、数字海洋、数字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应用,做好信息项目登记和数据汇聚工作,推动建设共治共享的数字社会。持续深化寿宁(下党)、福鼎(赤溪)数字乡村气象服务示范点建设。推进寿宁气象高质量发展先行试点建设工作,开展乡村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数字化升级,发挥气象在城乡一体化、乡村治理效能、产业转型提升、农村数字经济、惠民惠农场景融入建设中的作用,打造闽东数字气象服务的精品及亮点工程。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海洋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加强台风、海上大风、海上强对流、海雾等海洋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提升港口航运、海水养殖、近海旅游、海上风电、海上救援和海上重点工程的精细化气象保障服务水平。依托宁德海上交通气象服务平台,打造气象服务海事安全监管福建样板。建设三都澳“海上福建”气象服务示范点,推进海洋气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海洋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助力宁德生态环境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宁德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升乡村振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实施气象为农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农业生产、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挖掘宁德“山、海”特色优质气候资源,深入开展宁德全域旅游气象服务,打造特色乡村旅游品牌,推进“宁德市全域旅游气象服务平台”建设。围绕茶叶、水果、高山马铃薯、食用菌、水产、花卉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需求,开展覆盖全产业链的精细化智慧化农业气象服务。持续开展农业气候资源调查,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打造“气候好产品”,提升特色农业品牌价值。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强化交通气象服务保障。完善交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建设和跨部门跨区域交通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开展分灾种、分路段、分航道、分水域、分铁路线路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发展融合交通生产、运输、调度、维护等各个环节的智慧交通气象服务体系,提升交通工程建设、运营调度、行车安全气象保障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宁德海事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人民美好生活气象服务供给 

  16.优化公共气象服务供给。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加强气象服务信息传播渠道建设,充分利用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依托“i宁德”“知天气”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小程序等,实现各类媒体气象信息全接入,推进基础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将气象服务全面接入智慧城市,探索建设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防洪排涝、交通出行、建筑节能等智能管理的气象服务系统。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科技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应急局、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高品质生活气象服务供给。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实现基于任意位置、智能感知、智能制作、精准供给的分众化智慧气象服务前台。开展趋利增值型旅游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及高山、滨海等特色气象景观服务。提升竞技体育和全民健身气象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文旅局、卫健委、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清新福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 

  18.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强化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交通安全、能源安全等影响评估和应对措施研究。开展城市和重要海湾温室气体、臭氧等观测,以及茶园生态系统通量观测,实现区域数值模式研发对宁德温室气体监测评估和业务的支撑及对茶园生态系统碳源汇的分析评估。完善城市防洪排水设计、通风廊道规划、热岛效应评估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精细化评估和区划工作,共建共享风能、太阳能观测站网,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规划、选址、建设、运行、调度等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探索气候生态价值产品实现机制,挖掘“中国天然氧吧”“中国气候宜居城市”“避暑旅游目的地”“清新福建·气候福地”等气候品牌价值,持续推进气象监测、服务等业务与气候品牌认定评估的融合发展。推动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20.强化气象科技人才支撑。建立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以技能竞赛为导向,气象局、人社局、总工会联合举办气象业务竞赛,提升全市综合气象业务水平;将气象纳入各级政府创新团队、专家库选拔专业领域。依托古田人工增雨效果检验试验基地、华东台风野外科学实验基地、中国白茶研究院气象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强化与省级科研业务单位、其他地市气象部门和院校的科研合作,培养一批科研型人才。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科技局、人社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强化省气象联合基金和省气象局科研项目对古田人工增雨试验、白茶气象研究等专项研究的支持力度,优选省、市、县三级科研骨干加入中国白茶研究院气象研究中心;支持宁德市气象局业务科研骨干申报省、市高层次人才项目(计划),入选后按规定享受经费补助、子女入学等相应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人社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厅合作机制作用,深化与福建省气象局合作。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细化工作落实措施,优化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好气象设施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纲要》《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取得成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统筹规划。各地要科学实施气象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推进气象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开放共享。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建立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体制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统一规划和监管协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金保障。进一步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福建省气象局与宁德市人民政府根据气象领域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宁德市气象“十四五”发展建设的支持。各地要加大对气象部门人员经费、宁德智慧气象保障工程(“十四五”期间工程项目清单详见附件)等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项目及运行维持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可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财政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加强防雷、升放气球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强化气象标准制修订和应用。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气象“数字监管”业务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其中发展目标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8号)规定期限执行。本方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附件:“十四五”期间宁德智慧气象保障工程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