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10-2021-00069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138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9-18
-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叶剑兼任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郭海鸣任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黄海峰兼任宁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宁德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何光武兼任宁德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梁华任宁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试用期至2022年3月),原宁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邵明松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肖剑华的宁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赵榕生的宁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免去康建坂的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林青不再兼任宁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宁德市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俞道雄的宁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职务自然免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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