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108-2023-00019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23〕3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3-06-23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和第一批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评价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
宁政办〔2023〕39号
发布时间:2023-07-07 09:2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巩固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单位创建行动工作成果,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工信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对部分申报创建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和第一批节水型单位(以下简称“两型”创建)的公共机构开展实地抽查评价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总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福建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评价的通知》(闽机管综〔2023〕56号)文件精神,我市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开展节约型机关和节水型单位创建行动,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22年申报创建第一批节水型单位复核审定合格单位345家,其中市级单位46家,在市级115家符合创建条件中占比40%,县级单位299家,在县级1143家符合创建条件中占比26.2%;截至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我市76家市级单位审定合格(含5家第三批申报复核审定合格单位),在市级86家符合创建条件中占比88.4%,完成“80%以上市属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

  2023年5月,我办印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和第一批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评价调研的通知》,实地调研部分市级和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机构,深入了解被调研单位“两型”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本次未抽查到的单位,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文件精神开展实地核查,报送创建评价工作总结及整改反馈报告。

  截至目前,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已按要求提交自查情况报告。从现场调研情况和已提交的自查报告看,总体情况较好,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能部门职责,抓牢抓实“两型”创建工作和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尤其是宁德市应急管理局、福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霞浦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严格依据创建评价考核标准扎实做好本单位“两型”创建工作,推动节能降耗提质增效。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节约型机关创建 

  1.报送过程存在迟报、漏报现象。根据文件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于6月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部分单位不注重时效性,存在迟报、漏报现象,影响全市材料报送时间。

  2.能耗统计范围界定不清。部分单位存在办公区与居民楼能耗统计未分割、物业覆盖率偏低等问题,能源资源消费计量、能耗统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数据含部分居民用能,需尽快厘清。

  3.技术创新存在短板。全市普遍缺少节能技术上的创新,多为管理节能模式而非技术节能,创新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

  (二)节水型单位创建 

  1.创建申报材料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未准确把握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存在内容缺失、排序混乱、佐证材料与实地不符合等问题,例如屏南县甘棠乡佐证材料严重缺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佐证材料排序较为混乱;个别单位存在部分佐证材料雷同、应付了事等现象,例如周宁教师进修学校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周宁工作站部分材料相似度较高。

  2.设施设备配备不规范。部分单位节水设施设备老旧、水龙头水压过大,未及时淘汰并更换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存在器具漏失等现象。

  3.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化。部分单位节水宣传基本局限于在醒目位置张贴节水宣传标语和温馨提示,宣传覆盖面不高,宣传效果一般。

  (三)反食品浪费 

  1.厨余垃圾处理不到位。部分单位食堂厨余垃圾未进行干湿分离,相关收运处置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单位食堂就餐人员还存在食物浪费现象;就餐排队时间过长造成拥堵,错峰就餐宣传还有待加强。

  (四)生活垃圾分类 

  1.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不够重视,未设置专人专岗对接工作,在落实生活垃圾“四分类”量化统计及报送等工作时存在编报滞后、推诿扯皮等现象。

  2.垃圾分类投放执行不够严格。部分单位公共区域、办公室垃圾分类容器设施配备不规范,缺少专门的场所和容器收集有害垃圾及未规范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存在垃圾混投等现象。例如漳湾镇人民政府室内未规范配置二分类垃圾桶,食堂区域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未妥善分类,已按照要求配置、整改到位。

  3.收运处置工作推进迟缓。按照创建工作对垃圾分类有关要求,仅有少部分公共机构完成与第三方企业关于有害垃圾的妥善处理、可回收垃圾收运处置等协议签订事宜,垃圾分类工作仍待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办将严格落实《福建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以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以“两型”机关创建为抓手,发挥全市公共机构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走深走实。

  (一)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举措,督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高业务技能水平,不断完善规章制度,逐步构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拟定于第三季度针对未实地调研单位开展现场调研评价,切实做到“带着问题去督查”、“针对问题来检查”、“盯着问题促整改”,指导、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三)持续宣传引导。以7月10日至19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节能宣传以及“两型”创建行动综合培训,并邀请省建科院专家对本次“两型”创建工作复核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下阶段工作进行集中统一指导。同时,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节能降耗意识,形成“资源节约,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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