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108-2023-00005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23〕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3-03-03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2023〕9号
发布时间:2023-03-17 16: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宁德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十四五”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23年3月 

 

 

  引  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据国家《“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宁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所称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城乡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居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社区服务设施场地为依托,以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服务内容,通过党建引领、政府主导、社区提供、社会参与等方式供给的服务网络及运作机制。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各地有序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大力推进社区治理,城乡社区在服务居民、扩大民主、反映民意、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党建引领机制不断健全。2018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比例达40.3%,2021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实现100%,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等多份政策文件,对社区服务作出部署;社区服务纳入全市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综治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的重点任务;全面推行近邻党建工作,推动组织引领延伸到居民“家门口”,组建小区党支部416个,推动1500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驻共建,开展共建活动1300多场次。常态化推动在职党员回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到服务9.4万多人次,认领岗位4万多个,解决实际困难问题3700多个,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新推行小区党支部引领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各类组织协同共治的“1+3+N”工作机制。

  二是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100%全覆盖,农村覆盖率80%,民主议事厅覆盖率达100%。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全市新建和改扩建59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现全市23个街道、中心城区乡镇、城乡社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市新建农村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2135个,覆盖所有建制村。“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771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35.68张。社区卫生站、文化活动站列入新开发小区配套,基本形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为支撑,其他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三是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依托“一站式”服务平台向广大居民提供服务,大力推广“四点半”工程、日间照料、康复照料、慈善超市等特色服务,形成了政府公共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和市场化服务相互衔接配套的社区服务网络。实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总网格长,社区“两委”干部担任网格员,建立“网格-社区-街道-县级部门”四级联动诉求回应和解决机制,形成了“定位网格化、内容多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标准化”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四是城乡社区服务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每年招募55名、服务期2年;定期开展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考录街道(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形成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志愿者数量达到31.9万人,1589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采取“三岗十八级”的方式,完善社区工作者岗位及薪酬等级序列,出台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建立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将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能力提升纳入各级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完善社区服务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按年度、分层次对社区服务人才进行集中培训或轮训。注重多元参与,扩展服务范围,广泛推行党员社区报到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节  面向“十四五”社区服务存在差距和不足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宁德篇章的重要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迎来湾区经济崛起的攻坚期、工业发展的加速期、山海联动发展的提升期、再造开放优势的突破期、建成小康社会的巩固期等战略机遇,也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建设好满足城乡居民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新时代赋予的定位和职责。

  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有:城乡社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服务群众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的功能配置和服务效能有待提升,精细化精准化水平不高;城乡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比较薄弱,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机制不够完善;人才支撑、智力支持不足,社区工作者队伍稳定性和综合素质能力有待加强,难以满足居民群众更加多元、更高品质的服务需求。

  因此,“十四五”期间,亟需补短板、强弱项,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必须走共同富裕道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平等享受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彰显公平正义;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社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生、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短板弱项;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充分运用数字技术为社区赋能减负,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不断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健全党建引领机制为关键,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和能力建设为抓手,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增强服务品质,提高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宁德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统揽全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社区(村) 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人民至上,多方参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居民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引导居民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设计、服务供给和绩效评估,促进社区服务与居民需求精准对接,拓宽各类主体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最大限度整合服务资源、形成推进合力,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统筹城乡,补齐短板。坚持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紧扣就业优先、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统筹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服务资源配置、服务队伍建设、服务产品供给,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社区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持续发展,创新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提升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发展社区服务现有设施基础和制度基础,依靠机制创新、技术迭代和动能转换,推动社区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因地制宜,把握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突出问题导向,整合资金、资产和资源,推进措施更加系统、协调、精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公共服务建立标准体系,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均等化,非基本公共服务适度普惠,区域内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社区人居环境普遍改善,形成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壮大。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打造一支专职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吸纳更多的专业人才到城乡社区开展服务。

  社区服务运行机制更加顺畅。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更加全面,政府主导作用更加突出,各方参与动力更强。社区服务运行机制不断探索完善,精准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更高。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指标

2020年

2025年

属性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80%

100%

预期性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10%

预期性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60%

约束性

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10

13

预期性

每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5

7

预期性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

100%

预期性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14.1人

18人

预期性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近邻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并组织开展社区、小区服务。完善街道(乡镇)、社区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小区党支部“两议两评两公开”议事协调机制,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党组织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完善社区党建带群建、协商议事、契约共建、双向考核机制。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积极打造基层党建服务阵地。提倡场所“一室多用”,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成“一站式”服务阵地。推动各级各部门民生类高频事项下放到中心就近办理,让党员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利服务。采取资源整合、自筹自建、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物业服务用房、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小区党群活动场所。开发手机APP、建立微信公众服务号等举措,打造党建大数据服务平台。

  (三)不断丰富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内容形式。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增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增强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能力,提升整体供给水平,让城乡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文体、应急安全服务有保障。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全面加强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工作,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全面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区、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

  第二节  强化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一)构建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依托“数字政府”构建联通市县镇的社区政务服务网络,科学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优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等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和公共服务中心一体化,完善村(居)委会协助提供的公共服务目录。进一步完善集成民生服务小程序及民生服务公众号,为居民提供各类高频证照应用和便民政务服务。

  (二)织牢社区底线民生保障网。推进重点人群社会服务常态化,在社区提供救助帮扶、安全防范、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依托福建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加强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开展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健全社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发现、报告、服务机制,统筹实施覆盖低保特困群体、孤寡老人、残疾人、困境和留守儿童、困难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兜底性社会服务。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机制,落实监护缺失儿童的监护责任,协助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不断提高困境儿童保障水平,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强困难家庭及孤残和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实施孤儿医疗康复项目。

  (三)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性格偏执的重点人员,长期信访且有过激言行人员,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

  (四)发展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结合服务人口规模,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确保农村居民原则上使用当地常用交通工具或步行不超过30分钟即可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市社区实现15分钟医疗卫生圈。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有100家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根据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周边医疗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社区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服务质量。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居民群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五)发展社区养老扶残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统筹规划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照料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小型居家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站点。巩固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补齐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助医助洁助浴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推进社区(村)互助孝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为老年人就餐提供优惠和便利。

  (六)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综合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拓展托育服务功能。探索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社区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提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健全登记备案制度,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标准。保障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地、用房。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应当按照每千人不少于十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无托育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不少于六个托位的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七)发展社区就业服务。在城乡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社区居民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统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畅通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通道。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

  (八)发展社区公共法律服务。重点从社区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退休教师、退役军人等中培育“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引导村(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深化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团队化服务模式,推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志愿服务、资源共享的方式,增强服务力量、优化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为社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每个村(社区)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1处公示栏,实现每个社区(村)至少设立有1个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对外公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做好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指引。

  (九)发展社区教育服务。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网络体系,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有效提升社区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开放大学发挥人才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统筹共享社区资源,推动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扩大社区学习资源供给。加强社区教育内涵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教育品牌项目,建设社区教育实验基地,完善在线教育服务平台,推动提高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共建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到2025年,城市社区建校(站)率达到95%,农村社区建校(站)率达到85%。

  (十)发展社区文化体育服务。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策划实施一批民生分量重、社会关注度高、边际带动性强的公共文化项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立足社区群众文化需求,充分挖掘社区特色文化资源和文艺人才资源,不断培育和壮大社区文化队伍,推动形成一批社区特色文化品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2025年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鼓励支持社区发展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项目兴趣爱好小组。每个社区拥有2个以上能经常开展活动的队伍,并配备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月”活动,广泛宣传运动促进健康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技能,为居民群众提供精细化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专栏1实施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工程 

    1.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居家探访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等面向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日常探视、居家照料、事务代办、情绪疏导、精神抚慰、资源链接等方面的服务。

    2.面向低收入群体。提高社区社会救助的精准率,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积极提供救助帮扶、安全防范、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健全社区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的主动发现、报告、服务机制。

    3.面向残疾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做好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结合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智慧城市等,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采取上门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等方式为特殊困难残疾人提供贴心便捷的社区服务。引导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在社区对残疾人进行法治宣传和心理疏导。

    4.面向困境和留守儿童。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关爱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品质。建立完善困境和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定期组织排查走访,及时掌握儿童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生活帮扶、精神慰藉、协助返校复学等服务。到2025年留守、困境未成年人社区探访率达到100%。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指导和监督,督促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

    5.面向特殊人群。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性格偏执的重点人员,长期信访且有过激言行人员,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

专栏2城乡社区协助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项目 

    1.社区医疗服务。协助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做好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艾滋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管理、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工作。协助做好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提供医保政策宣传、医疗救助、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初审等医保服务事项。

    2.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农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工作,在社区(村)推广互助孝老食堂建设;做好高龄失能独居留守老年人社区探访工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质量提升。

    3.社区托育服务。统筹规划建设社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发挥服务功能,提供照护服务。

    4.社区教育服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文化艺术、知识技能、生活常识等教育培训活动;鼓励支持在校学生参加社区治理服务实践。

    5.社区就业服务。协助做好居民就业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就业登记与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创业服务。

    6.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深化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外公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村(社区)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7.社区文体服务。协助做好送戏曲下乡等文化服务工作;免费开放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文化体育公共服务。

    8.社区帮扶救助服务。协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灾人员救助、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开展助残服务。开展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在社区建设家庭暴力庇护点,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庇护。

    9.社区优军服务。协助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引导退役军人到社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一)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有效衔接,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单元网格,把网格建设成为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将社区党内的建设、政法综治、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各类网格统一整合成“一张网”,实现“多网合一”、全域覆盖,提高网格的有效管控和服务能力。制定网格赋能清单,健全责任清单,推动社会资源、管理权限和民生服务下放网格,建立“发现问题、流转交办、按责处置、结果反馈、评价终结”闭环工作流程。积极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党组织建设,强化网格党组织整体功能,组织在职党员、居(村)民小组长、楼栋长、物业企业员工、社区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团结组织群众,建设“全科网格”,开展“组团式”服务。实施“网格化+网络化”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通过深度挖潜、改造升级等方法,充分发挥技术、人才、资源、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不断积聚加强网格化建设的科技力量。推动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设施联通、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拓展智辅决策、智能监管、智能服务等应用模块,构建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推动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推进网格数据资源建设,实行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

  (二)强化社区应急服务能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城乡社区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完善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做好社区灾害预警、防灾监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实现社区、行政村100%建站。推动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公共安全知识、应急防护知识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居民公共安全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参与救援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和志愿服务人员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应急处置能力。在城市社区重点加强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在农村社区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形成社区常态化服务与应急响应、应急服务有效衔接。

  (三)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心理疏导服务机制。深化社区(乡村)“雪亮工程”“平安家园·智能天网建设”,强化监控资源汇聚联网。开展社区安全防卫设施设备的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社区治安技防能力,2025年底前力争实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加强社区(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社区警务室与村(居)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兼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全面落实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警务助理”。健全落实社区民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等制度,推动警务服务资源向社区前移,实现城市社区警务室全覆盖、农村社区警务室有效辐射率不低于80%。推进智慧新警务与社区安全防范能力提升对口接轨,加快推动智能安防小区建设,智能采集信息、自动预警提示、提前防范处置,降低造成现实伤害机率,提高辖区群众社会治安满意度。打造新时代群防群治队伍,指导帮助群防群治组织健全落实运作制度,促进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力量健康发展。力争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组建一支由公安派出所牵头的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健全社区矛盾纠纷解决和心理疏导机制,统筹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资源,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近邻评理室”。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乡镇(街道)100%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强化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心理疏导工作。

  (四)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推动物业服务有效融入社区服务体系,促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治理机制。创新物业服务模式,加强无物业小区服务管理。推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全覆盖,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制定出台宁德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建立完善以诚信体系考核为主的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化动态监管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巡查和行业乱象整治。推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探索建立业主决策平台,提高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小区综合治理水平。

  (五)推进城乡社区广播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与本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对现有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数字化、IP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增配视频会议、党员教育等系统,提升农村社区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承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第四节  打造城乡社区便利生活圈

  (一)推进社区一刻钟生活圈建设。合理优化网点,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支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配齐商业设施,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垃圾分类箱等便利设施进社区。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提升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

  (二)丰富居民生活服务业态。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垃圾分类、房屋租赁、殡仪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整合社区便民和商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支持生活服务业态进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

  第五节  深化城乡居民互助服务和志愿公益服务

  (一)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居)民议事厅建设,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协商、决策、实施和监督,推进解决社区环境改造、停车出行、电梯加装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健全并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的人民调解、社会福利、公共卫生、文体教育、环境物业、公共安全等专业委员会作用,组织居民开展自我管理和服务。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鼓励以村(居)民小组、小区、网格、楼院等为单位,开展社区公共区域维护管理和互帮互助活动。加强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监督和促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作用。

  (二)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在城乡各社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理论、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活跃文化生活、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文明实践活动。完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制度,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标准,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村(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

  (三)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类的社区社会组织。探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责任主体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依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或培育基地,在办公场所、设施设备、组织运作、活动经费、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区社会组织给予支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设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或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为辖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资源支持、项目对接、资金代管、人员培训等服务。积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品牌创建等活动,参与提供养老、托幼、助残、社区教育、群众文体等服务。

  (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推动在乡镇(街道)建设标准化示范性志愿服务站点,为群众参与和接受志愿服务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在职和离退休职工、青少年学生等参与社区帮扶互济志愿服务活动。推行志愿者星级认定和激励制度,倡导开展“时间银行”,推动实现慈善与志愿服务信息全国“一网可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制度保障有力、志愿服务网络健全、参与渠道便捷可及、覆盖领域广泛的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益慈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社区公益慈善项目财政资金补助机制。大力推动乡镇(街道)联合慈善组织设立社区基金(会),拓宽乡镇(街道)慈善资金资助社区服务发展项目领域,支持开展“微公益”“微改造”“微心愿”等社区公益慈善活动。

专栏3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1.完善体制机制。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更好发挥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事务类、文体娱乐类社区社会组织作用,进一步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

    2.培育特色亮点。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等计划,开展邻里守望、共建共治共享、共创平安、文化铸魂等系列主题活动,围绕居民服务、公益慈善、平安建设等内容,培育一批突出的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

    3.落实管理制度。指导街道(乡镇)党(工)委和城乡社区党组织落实党建责任,落实分类登记管理要求,规范内部治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制定简易章程。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纳入基层政府绩效考核、社区(村)“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专栏4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村(社区)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支持县(市、区)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形成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层面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衔接有序、功能互补的发展格局,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短期托养、心理慰藉等服务。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支持各地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儿童之家建设。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将残疾人工作纳入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并做好落实工作,实现融合发展。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举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培训,做好患者家属专家互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实现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村(社区)残协要按照残疾类别或区域分布设立残疾人小组,将辖区内残疾人全部纳入。结合城镇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智慧城市、乡村建设行动等,推进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

    7.社区教育行动。加快面向基层,特别是面向社区和农村的老年教育供给,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大平台和优质的在线课程,创新发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服务。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2025年,城乡社区普遍完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策划实施公共文化项目,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社区倾斜,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

    9.社区体育服务行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加强城市绿道、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健身公园、社区文体广场等场地设施建设,配备适宜残疾人的运动器材,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社区科普服务行动。支持和引导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科学共同体和社会组织等组建科技志愿服务队,在社区开展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科技志愿服务。试点打造“科学来串门”社区科普品牌,整合推进科技馆和社会优质科普资源进社区。鼓励、支持各地开展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等流动科普项目进社区活动。

    11.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到2025年,乡镇(街道)社工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广泛开展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1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到2025年,志愿服务站点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中覆盖率达到 80%,健全完善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平台,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

    13.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开展平安社区(村)建设活动。每个村(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 3—9 名委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兼职调解员,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多元纠纷调解机制。

    14.法律服务进社区行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

    15.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社区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指示宣传和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活动,所有村(社区)均有1名灾害信息员。

    16.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第六节  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

  (一)推进城镇旧街区改造。各相关部门合力统筹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建立项目储备库,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年度改造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区分改造类型,对小区基础设施和消防、防疫等公共服务设施能改尽改;尊重居民意愿和属地财力状况开展环境美化绿化、设施适老化改造、节能改造,满足改善型生活需求;以社区、小区、背街小巷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经营秩序、车辆停放、飞线网络缆线等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倡导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智能化改造,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地方政府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上养老设施欠账,或在相邻新建项目内予以补足。

  (二)改善农村社区风貌。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序推进村庄人居环境分类晋级。到2025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全面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农村有机垃圾生态处理机制基本建立;推动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和“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编制农房建筑立面图集,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重点挖掘地域特征和传统文化习俗,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和人居环境特色样板村。

  (三)加强农村社区服务供给。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救助、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配置。积极运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指导用好村民书屋、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四)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配建社区服务设施。新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配建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边远农村地区逐步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开展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消防安全整治。健全和完善城乡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作为服务主阵地的功能,综合提供社区基本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设施管理、维护制度。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

专栏5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1.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统筹利用政府财政投入、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社会资助资金,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力争到2025年末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2.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整合使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力争到2025年末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实现全覆盖。

    3.城镇老旧城区改造。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和城中村改造,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全市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4.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工程。有条件的地方,以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根据人口结构、出行规律科学确定服务半径,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一体的城市社区综合体建设,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体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

  第七节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整合和应用终端建设,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平安稳定的智慧社区。推动社区服务智能化,扩大智能感知技术应用,完善社区自助服务设施布局。推广智能快件箱、普及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等自助终端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动社区养老、社区家政、社区医疗、社区消防、社区安防等安保服务和社区物业设备设施的智能化改造升级。加强社区信息提示屏、公共应急广播、环境监测等系统设施建设,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

  (二)完善社区服务信息数据库。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信息平台,优化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推进城乡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实行基础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广泛采集社区社会组织、网格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社区服务企业和单位等信息资源,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机融合和信息集成。加强社区数据资源有序汇集、关联分析、高效处理,为社区各类服务开展提供精准匹配、精准反馈,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应用。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完善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覆盖。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沟通、便民服务效能,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构建社区治理服务的网上办事、网格管理、居民自治、生活服务等智能化应用系统,打通服务居民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城乡社区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探索农村电子商务与农村社区服务有机结合的新路子。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数字社区、未来社区,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在我市的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专栏6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综合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共建基层治理数据库,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2025年底,实现80%行政村通5G网络。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

  第八节  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推进招聘、培训、使用、奖励、考评等制度化建设。科学合理设置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岗位、等级晋升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工资薪酬体系。完善社区“两委”人选条件县级联审机制,组织公开招聘具备相应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进一步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建立社区工作者发展激励机制,有计划地将社区专职工作者吸纳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加大从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中招录公务员力度,有计划选拔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到街道任职。实施社区工作者能力培训提升计划,带动提升社区整体服务能力。

  (二)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提高网格员专职化率,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严格落实职能部门对专属网格的行业监管责任,对需要网格员承接的专项工作,由职能部门核拨专项经费,交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中使用,实现“事财匹配”。建立网格员经费动态增长机制。建立网格员队伍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员网络培训平台,加强网格员分级分类培训,提高网格员风险防控与应急响应能力。

  (三)发展壮大社区服务相关人才队伍。推动城乡社区广泛建立“妇女微家”,到2025年实现一半以上城乡社区至少建立1个“妇女微家”,实现联系妇女广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加快公共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探索建立专兼职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其参与社区服务。培育发展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人才。

  (四)加强社区服务志愿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推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城乡社区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在社会救助、移风易俗、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专栏7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1.新时代城乡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灵活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综合运用专题研讨、现场教学、典型示范、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方式方法,实行常态化培训,并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志愿服务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社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3.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将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到2025年,力争有15%的社区工作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

    4.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选拔一批有志从事农业的农村青壮年、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到涉农大中专院校接受非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教育。

  第九节  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

  (一)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

  (二)完善即时响应机制。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事项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

  (三)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逐步增加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四)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覆盖所有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

  (五)完善村(居)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第四章  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坚持在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制定规划实施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推进规划落实。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系统谋划推进,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保障城乡社区服务目标任务实现。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二)完善配套政策。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在用地、用房等方面政策。按规定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加强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政策研究和标准制定,细化社区各类服务人才建设政策。理顺县级部门、街道(乡镇)与城乡社区关系,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等下沉。

  (三)做好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财政经费保障,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城乡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城乡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完善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通过依法开展慈善捐赠等方式,用于支持城乡社区服务。

  (四)强化实施指导。各级各部门要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健全完善规划执行实施、评估监督机制,及时开展规划执行的监测、评估。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各地规划实施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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