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9-2024-00031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4〕5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4-04-01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无偿收回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国有土地的批复
宁政文〔2024〕52号
发布时间:2024-04-12 09:56

市土地收储中心:

  《宁德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请求同意无偿收回福建宁德财经学校国有土地的请示》(宁土储文〔2024〕14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中心无偿收回福建宁德财经学校62832.89平方米国有土地,具体收储手续由你中心按程序抓紧办理。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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