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9-2023-00072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3〕15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10-17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闽东中路北侧地块(宁德市高级中学)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23〕154号
发布时间:2023-11-03 10:33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闽东中路北侧地块(宁德市高级中学)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3〕502号)收悉。经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宁德市闽东中路北侧地块〔即350901-01-S-35地块,宁德市高级中学用地〕及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建设用地面积60623.1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地面部分),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50米。地下空间用途为地下交通运输设施(地下停车设施),面积不大于14220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设置不少于32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泊位。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单元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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