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109-2022-00045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22〕90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12-13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22〕90号
发布时间:2023-01-06 15: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巩固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做好血液供应保障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市完成无偿献血量3.59万人次,无偿献血人数完成2.3万人以上,定期献血者人数完成1.1万人以上。做到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各县(市、区)无偿献血量满足该区域内的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供血工作在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细化实化各方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提供支持保障,确保血液供应平稳有序。

  (二)强化机制保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认真落实无偿献血动员、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合理制定无偿献血年度指导性计划,向联席会议报告实施情况,对年度任务落实情况予以通报,对为无偿献血事业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予以表扬激励。各级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本单位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安排休息假,并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补贴。

  (三)强化协同配合。各级红十字会、共青团等部门要加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市中心血站要加强与沟通联系,拓展无偿献血模式,优化服务方式,安全有序做好血液采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安排血站采血车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乡镇,为献血点设置、献血车停靠和采供血车通行等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无偿献血活动正常开展。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要统筹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无偿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要通过发布倡议书、公益广告等方式,利用网站、公众号、LED屏,户外展板等加强社会动员;要按照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组织动员单位团体和本区域更多群众参与无偿献血;要合理安排团体献血、预约献血者献血时段,避免人员集中聚集,保障献血安全。

  附件:1.2023年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2.2023年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宁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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