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9-2019-00070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19〕14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9-08-22
- 有 效 性: 有效
你局《关于城澳组团228国道西侧九年一贯制学校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19〕357号)收悉。结合5月7日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会议研究(会议纪要〔2019〕1号)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澳组团228国道西侧、九年一贯制学校西北侧地块(即350901-16-B-AZ-01、350901-16-B-AZ-02、350901-16-B-AZ-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并纳入片区单元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二、350901-16-B-AZ-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3665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村镇建设用地(H14),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沿228国道一侧预留20米宽绿化带,并对外开放);350901-16-B-AZ-0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1851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350901-16-B-AZ-0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603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且不大于1.0,建筑密度大于20%且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并独立设置出入口。其他规划要求按照地块控规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宁政文〔2016〕123号批复与本批复意见不符的,以本批复意见为准。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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