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201-2009-00107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09〕309号
  •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09-08-24
  • 有 效 性: 失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文〔2009〕309号
发布时间:2009-08-24 12:08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
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宁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早餐服务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升我市早餐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活,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早餐示范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以关注民生、缓解民困、安全消费为目标,达到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水平、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改变城市面貌、吸纳社会就业、扩大消费需求的目的。
按照“政府引导、示范带动、市场运作、规范经营”的原则,鼓励大中型餐饮企业利用现有良好设施开办早餐服务;确定有实力、有热情的投资者或餐饮企业建设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合理布局早餐网点,发展早餐连锁经营,从根本上解决早餐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二、实施目标
    通过试点、推广和规范,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早餐示范工程”建设,使“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生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分散销售”的连锁经营模式覆盖宁德市中心城区(包括蕉城区和东侨开发区)。逐渐向乡镇和周边县市城区推进。
    (一)通过组织实施,争取将我市列入全省3个“早餐示范工程”试点城市之一。
    (二)争取5-10户大中型餐饮企业开办早餐服务。2009年开办3-5户,2010年开办5户。
    (三)2009年先期进行试点,2010年向周边乡镇、周边县市城区推广。2009年底前完成2个以上2000~3000平方米规模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并开始试运行。2009年设立“早餐示范工程”连锁店20-60个以上;早餐流动网点50-100个以上。2010年设立“早餐示范工程”连锁店20-40个以上。网点建设应按实际运作情况适时调整。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对“早餐示范工程”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宁德市“早餐示范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陈兴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施  勇    市政府办副主任
            游国璋    市经贸委主任
            王代忠    市经贸委副主任 城联社主任
    成  员:市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办公室主任由王代忠同志兼任。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实施。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经贸委负责全市“早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颁布相关标准,确定实施企业,会同市规划局、建设局、民政局、教育局制定早餐连锁店和早餐流动车的网点布局规划,并向社会公布;负责试点城市、试点企业申报,抓好宣传报道,协调解决有关的问题。
    市工商局依法对“早餐示范工程”实施企业及其连锁经营网点进行登记,依法取缔无证照、不合格早餐经营摊点。
    市卫生局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负责受理、答复、核实、处理早餐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突发早餐食品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取缔不合格早餐经营摊点。
    市质监局负责“早餐示范工程”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机构改革过渡期间,负责组织查处早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市环保局加强配送中心和早餐店的环保管理,认真督促指导配送中心和早餐店落实各项环保要求,达标排污。
    市建设局负责放心早餐经营网点的设置和监管。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实施企业及“早餐示范工程”经营网点中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的政策扶持和资金补助。
    市教育局、民政局负责学校、社区“早餐示范工程”网点的设置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组织“早餐示范工程”配套扶持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2009年8月为确定实施企业和规划早餐经营网点布局阶段。
    (二)2009年8月至12月为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建设阶段,并开始试运行。
    (三)2009年11月起在全市全面实施“早餐示范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为促进“早餐示范工程”在我市健康平稳发展,相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
    (一)试点企业建设主食加工中心所需用地享受宁政文[2006]256号“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有关政策。
    (二)经认定的“早餐示范工程”连锁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并为下岗失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合法的《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证明》享受国家有关减免优惠政策。
    (三)经商贸主管部门认定的“早餐示范工程”企业和经营网点,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三年内减半收取。
    (四)对“早餐示范工程”食品配送和早餐工程车辆,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应发放货车特许通行证,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为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
    (五)对“早餐示范工程”车辆,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免费办理占道经营手续,免收占道费。
    (六)布点审批手续享受政府规定的优惠政策,卫生、环保、交警等相关部门对其实施绿色通道服务。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经济管理 早餐 工程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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