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203-2019-00029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19〕6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9-07-06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9〕61号
发布时间:2019-07-10 15:3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6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闽政〔20175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109号)和《福建省“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闽交建〔2018157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99月底,利用宁德市村村通智慧交通出行平台,大力发展村村通,实现全市2137个建制村100%通营运车辆的工作目标,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推进措施 

  (一)完善硬件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要按照发展村村通的任务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实施通村公路提升工程。有条件的通村公路应采取提级改造的方式,将单车道改造成双车道。提级改造条件暂不成熟的,也应通过增设错车道和实施安保提升工程的方式,改善道路状况,确保符合通行营运车辆条件。市交投集团应加快乡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建立并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网络。 

  (二)引入“互联网+农村运输” 

  研发宁德市村村通出行手机APP,发展“农村运输+特色产业、生态旅游、农村电商等”扶贫模式,推出出行一站式服务,让村村通成为我市农村居民的出行首选,实现在APP上即可享受出行闭环服务,有效解决农村出行难问题。 

  (三)打造宁德市村村通运输品牌 

  按照“电动宁德”的相关要求,投放村村通客运车辆,设定经营区域,即服务范围覆盖到所在乡镇下辖所有行政村,可灵活从事县内包车含毗邻县的村等业务。全市村村通全部选用统一车型的新能源汽车,统一设计喷涂村村通标识、标志和车身颜色,统一安装905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打造统一的宁德市村村通品牌。在部分偏远山村设置一键叫车装备,村村通电召平台将根据群众出行需要自动派单,切实打通通村客运最后瓶颈。 

  (四)推动综合场站建设 

  依托交通、邮政、供销等部门现有的农村客运站、乡镇综合服务站、邮政所等资源,构建覆盖县、乡、村的三级物流配送网络,通过宁德市村村通出行手机APP链接县级电商、物流、小件快递等信息资源,实现人、车、物三方生产要素的有机共享,畅通农产品进城、生产生活物资下乡双向流通渠道,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摸底核实阶段(4月中旬前) 

  各县(市、区)要全面重新调查核实本辖区建制村通客车的详实情况,并对农村客运的经营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下阶段推进建制村通客车的目标任务。 

  (二)试点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中旬) 

  选取宁德市村村通出行推广应用的试点县,制定试点方案,并开展方案实施落地工作。 

  (三)全面推广应用阶段(6月中旬至9月底前)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召开宁德市村村通出行推广应用工作现场会,全面部署村村通客运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制定辖区村村通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村村通工作。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底后) 

  对全市推广应用村村通出行情况进行总结,建立健全我市村村通运营机制,争取在20199月底前实现客运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建制村的目标。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县(市、区)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合力推进村村通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本辖区村村通出行建设各项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要立足服务“三农”、振兴乡村战略,切实履行发展村村通的主体责任,在资金与政策上给予充分保障。9月底前,负责完成全市错车道建设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任务,并在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用电、审批上给予大力支持,全力配合完成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在推进村村通工作中,负责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及时化解村村通与现有农村客运班车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与纠纷,积极探索村村通与现有农村客运共同协调发展之路,确保行业安定稳定。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村村通营运车辆的运营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市错车道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工作,尽快制定出台村村通车辆管理办法,完善村村通工作机制体制,协调指导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把好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 

  市交投集团负责做好相关任务承接工作,全力推进“村村通”购车、投放等事宜,切实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开通一个乡镇,充电设施要配套完成一个乡镇,负责做好车辆供应保障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市政府审定的市本级村村通车辆购置补助资金。 

  市交警部门负责拿出管用措施,确保新购置的村村通车辆在625日前完成上牌任务 

  国网宁德供电公司负责做好新建充电设施供电保障工作。 

  (三)加强运营保障 

  本次购置村村通车辆市级财政配套补助1万元/车,县级财政补助2万元/车。2019年,县级财政运营补助1万元/车,并建立长效运营补助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我市村村通运营情况评估工作,并根据运营情况及时调整补贴政策,确保村村通开得通、留得住。 

  五、其他事项 

  对于城郊附近的农村,各县(市、区)应通过延伸公交线路、新开通公交及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行等方式,进一步便捷群众出行。在开展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过程中,应选择道路条件好、需求迫切、客流量大的城郊客运线路进行。对暂时无法实施公交化改造的城郊农村客运线路,应推动其加密开通班次、降低票价,实行公交化运行。 

  同时,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宁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安办〔20193号)要求,市交投集团、各县(市、区)要加快公交车一键报警装置和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宁德市中心城区于6月底前完成公交车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其他县(市)于年底前完成。12月底前,全市所有公交车要完成一键报警装置、智能视频监控安装和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市中心城区此项经费由市财政、蕉城区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40%30%30%承担。各县(市、区)也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并督促辖区内公交企业筹措缺口资金,确保公交车一键报警装置和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宁德市村村通出行工作领导小组 

    

   长:曾智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海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袁济光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陈端浦  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钱昌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振长  市交投集团董事长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温一黄  国网宁德供电公司总经理 

             市道管处处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