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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4-00006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4〕1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4-01-17
- 有 效 性: 有效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华庭小区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控规修编的请示》(宁自然资〔2023〕679号)收悉。经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3年第7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宁德市东兰组团闽东东路南侧华庭小区北侧地块(350901-06-F-JG-01)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结论及地块控规图则。地块主要控制性指标为:规划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670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4,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85米(其中沿地块西侧建筑限高45米)。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单元进行动态维护。
三、原批复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原批复(宁政文〔2017〕194号)作废。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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