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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3-00060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3〕11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08-04
- 有 效 性: 有效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金塔组团福宁路东侧南湖滨路北侧金马路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3〕3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金塔组团福宁路东侧南湖滨路北侧金马路西侧地块〔350901-07-A-10〕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用地,用地面积185181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1,建筑密度不大于5%,绿地率不小于90%,建筑限高12米。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该地块控规纳入片区控规单元进行动态维护。
三、原审批意见与本文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文为准。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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