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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3-00043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3〕83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3-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塔山路东侧光华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3〕223号)收悉。经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塔山路东侧、光华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350901-03-B-25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为56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2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2,建筑密度不大于32.5%,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56.8米(其中主体建筑高度约49.3米)。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控规及相关规定执行, 规划内容纳入片区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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