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1-00056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10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7-28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新一代移动天气雷达和气象观测场项目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宁政文〔2021〕102号
发布时间:2021-08-12 11:04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宁德新一代移动天气雷达和气象观测场项目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宁自然资〔2021〕264号)收悉。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宁德新一代移动天气雷达和气象观测场项目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即:按该地块成本价有偿收回宁德市气象局新一代移动天气雷达和气象观测场项目15006平方米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办理,收回后该地块纳入市级储备用地。

  特此批复。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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