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1-00049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7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6-15
- 有 效 性: 有效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金涵加油站迁建项目选址及蕉城区104国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侧、同德路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0〕324号)及《关于104国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侧同德路南侧地块控规调整说明的函》(宁自然资函〔2021〕288号)收悉。结合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0年第6次会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金涵加油站迁建项目选址于金涵乡濂坑村,原金涵加油站北侧、拓宽104国道东侧与德天电子西侧(即蕉城区104国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侧、同德路南侧地块控规中的350901-14-F-F-02地块),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建设用地面积约4300平方米。
二、原则同意蕉城区104国道与疏港路交叉口东北侧、同德路南侧地块控规。地块主要指标如下:
(一)350901-14-F-F-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965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系数不小于40%且不大于55%,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限高30米;
(二)350901-14-F-F-0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43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2,建筑系数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4米;
(三)350901-14-F-F-0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490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充换电站),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系数不大于6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2米;
(四)其他规划要求按照控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地块控规纳入片区单元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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