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1-00044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7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5-25
- 有 效 性: 有效
蕉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沈海高速公路复线东侧新飞南路南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及地块控规图则的请示》(宁区政文〔2020〕217号)收悉,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德市沈海高速公路复线东侧新飞南路南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论证及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审查事项的反馈函》(宁自然资函〔2021〕150号)及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沈海高速公路复线东侧新飞南路南侧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方案。
二、原则同意宁德市沈海高速公路复线东侧新飞南路南侧地块(即350901-09-F-XFNL-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一)350901-09-F-XFNL-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3651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W2),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系数不小于50%且不大于65%,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地块内沿新飞南路一侧应设置10米宽绿地),建筑限高30米。
(二)其他规划要求按照控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地块控规纳入片区单元控规进行动态维护。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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