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1-00004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0〕22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0-12-24
- 有 效 性: 有效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E-09、E-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2020〕412号)收悉。结合宁德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0年第7次会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科宁德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园E-09、E-10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调整后E-09地块主要指标为:地块编码350901-14-E-09,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R2、B1),规划用地面积40047㎡,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3%,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商业建筑面积应控制在10%以内,沿地块南侧及西侧布置,同时应配建9班幼儿园。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该地块纳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动态维护,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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