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0-00112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0〕17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0-11-03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霞浦海岛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的批复
宁政文〔2020〕175号
发布时间:2020-11-11 16:33

霞浦县人民政府: 

  《霞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霞浦海岛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的请示》(霞政文〔202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该项目系2020年省重点项目,同意你县“宁德霞浦西洋岛微电网示范项目”所在地海岛乡0.2156公顷的限制建设区及0.0415公顷的有条件建设区修改为允许建设区,其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从海岛乡内部调整平衡。

  二、为维护原生态保护红线的严肃性,同时支持项目做好前期工作,具体手续待本轮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成果报国家部委批复后,由你县商宁德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办理,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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