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3-2020-00111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0〕17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0-11-03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飞鸾镇中心小学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宁政文〔2020〕174号
发布时间:2020-11-11 16:31

蕉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对飞鸾镇中心小学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审批的请示》(宁区政文〔2020〕60号)收悉。结合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20年第3次会议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飞鸾镇中心小学地块(即350901-09-Z-01、02、03、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具体如下:

  (一)350901-09-Z-01地块,建设用地面积64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二)350901-09-Z-02地块,建设用地面积144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水域(E1);

  (三)350901-09-Z-03地块,建设用地面积795.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四)350901-09-Z-04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0011.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不小于0.7且不大于1.2,建筑密度不小于20%且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超过24米。

  (五)以上地块其他规划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以上地块控规纳入片区单元控规进行动态维护,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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