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206-2019-00007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19〕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9-01-10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福宁北路西侧 兴邦路南侧 建工路东侧 团圆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宁政文〔2019〕6号
发布时间:2019-01-15 16:21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福宁北路西侧、兴邦路南侧、建工路东侧、团圆路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宁自然资规〔201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福宁北路西侧、兴邦路南侧、建工路东侧、团圆路北侧地块(以下简称商业水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商业水街地块(350901-14-F-02)主要规划指标为: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功能的混合用地(B1R2),总建设用地面积134129.5平方米,其中:商业片区建设用地面积69609.41平方米(含9689.81平方米景观绿带),住宅片区建设用地面积64520.09平方米(含13437.53平方米景观绿带),商业建筑面积占比≥40%、居住建筑面积≤60%,容积率约1.491(其中商业片区约1.149,住宅片区约1.86)。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7平方米(商业片区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2.8平方米,住宅片区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04.2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其中住宅片区不小于30%,建筑限高100(住宅片区沿建工路北侧局部建筑可为100,商业片区限高24),商业建筑沿福宁北路进行布置,居住建筑沿建工路布置。 

  三、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二批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闽政〔201752号)文件精神,组织好锂电小镇规划实施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按控规对锂电小镇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管理。 

  四、其他规划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11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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