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102-2019-00031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19〕6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9-07-14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9-2030年)的通知
宁政办〔2019〕65号
发布时间:2019-07-25 15:39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2019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2019-2030年)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主城区不断扩大,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不断变化,环境噪声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在不断变化,不少城市的声环境功能区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环境管理的需求。为提高全市声环境质量,决定对全市环境噪声功能区区划进行调整。 

  一、区划调整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四)《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 

  (五)《宁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二、区划调整基本原则 

  (一)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有利于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为主旨,做到区划的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用地现状和现行环境功能区科学划定环境功能区类别。 

  (三)以有利于区域环境噪声的整体控制、提高声环境质量为目的,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的污染治理。 

  三、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 

  宁德市主城区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规定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城市区域可按功能类别划分为5类区域,其中: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 类和4b 类两种类型。 

  (一)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本区划将上述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采用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区域,距离为50±5m 

  ②相邻区域为2类区域,距离为35±5m 

  ③相邻区域为3类区域,距离为20±5m 

  当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为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本区划将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b类标准适用区域,采用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①相邻区域为1类区域,距离为50±5m 

  ②相邻区域为2类区域,距离为35±5m 

  ③相邻区域为3类区域,距离为20±5m 

  四、环境噪声标准限值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1 环境噪声标准限值(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时段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一)上表中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1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 

  (二)在下列情况下,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 dBA)、夜间55 dBA)执行。 

  ①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 

  ②对穿越城区的既有铁路干线进行改建、扩建的铁路建设项目。(既有铁路是指201212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 

  (三)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 dBA 

  五、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类别 

区域范围(见附件1 

1类区 

金侨路至沈海高速路以南,单石碑路以东,署前路和东湖路以北,沈海高速以西范围内为一类区。 

继光路以西包含戚继光公园,南际公园为一类区。 

北湖滨路以南沿岸,南湖滨路以北沿岸,包含南岸公园、北岸公园及东湖塘公园为一类区。 

2类区 

宁德市所辖中心城区建成的区域范围内除134类区外的其他区域。 

3类区 

鉴湖路以南,天德路以北,育仁路以东,港湾路大道以西为三类区。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交通干线两侧噪声功能区域(见附件2 

4a 

天后路、竹林路、麒麟路、金泰路、新洋厝路、民中路、梧桐路、凤凰路、龙翔路、琼堂路、贝溪路、八仙路、石马洋路、金亭路、白亭洋路、杨梅溪路、涵道路、十八桥路、声辉路、单石碑路、金侨路、继光路、鹤峰北路、蕉城北路、宁川北路、八一五路、芦坪路、南环路、东湖路、鹤峰中路、蕉城南路、侨兴路、幸福路、南际路、丽城路、墩洋路、南苑路、德鼎路、闽东西路、闽东中路、天湖西路、天湖东路、金葫路、富春西路、富春东路、鹤峰南路、隆岗路、安泰路、宁川南路、令之路、古溪路、鹤鸣路、川华路、宁安路、民福路、富民路、兰洋路、兴贤路、福德路、建善路、万安西路、院岗路、河岸路、青山路、白马路、福洋路、福洋一路、福青路、福美路、大童路、青山路、金马南路、展旗路、扬善路、支提山路、万安东路、福瑶路、国宝路、福宁路、福宁南路、翠屏路、官井路、林聪路、金贵路、南湖滨路、朱溪路、南海门路、洞天路、铁基湾路、金马南路、福宁北路、北湖滨路、闽东东路、天山路、惠风路、和畅路、华庭路、陈普路、余复路、学院路、北海门路、天德路、金湾路、长溪路、鉴湖路 

4b 

金马北路、锦屏路、东侨路、漳湾路、三都澳大道、忠平路、东井路、斗门路、下塘路、上塘路、古屿路、安康路、隆兴路、仓西路、大洋路、疏港路。 

  六、其他规定 

  (一)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生活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本区划方案由宁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宁德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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