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207-2019-00049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19〕10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9-06-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关于理事会换届的请示》(绿发会〔2019〕11号)收悉。经征得宁德市生态环境局、民政局、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会开展换届工作,请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向民政部门申请换届。
二、同意你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三、同意你会提出的《福建省环三都澳区域绿色发展基金会章程》(修改稿)草案,将第一章第五条中的“宁德市环保局”修改为“宁德市生态环境局”。第二章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增加“开展资助或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科普活动;与国家、省及本市范围内外的其他环保社团组织沟通联系,互相交流学习;为环三都澳区域重大项目提供环境政策咨询服务;对环三都澳区域内的环境问题开展社会监督”等内容,按相关程序提请审议。
宁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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