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901-2019-00025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19〕54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19-04-04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汽供应商企业辅料仓库及危废暂存库项目选址方案和控规图则的批复
宁政文〔2019〕54号
发布时间:2019-04-16 15:17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上汽供应商企业辅料仓库及危废暂存库项目选址方案和地块控规图则事宜的请示》(宁自然资规2019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汽供应商企业辅料仓库及危废暂存库项目选址方案和地块控规图则,上汽供应商企业辅料仓库及危废暂存库项目选址于三屿园区内盘屿路南侧、LNG加气站西侧。 

  二、350901-14-F-67A-01)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用地面积4142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3.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限高24米。其它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350901-14-F-67A-02)地块,主导用地性质为三类物流仓储用地(W3),用地面积8904平方米,容积率不小于0.8且不大于3.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限高24米。其他规划要求详见图则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涉及消防、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事宜,按相关部门意见为准,并请市生态环境局、应急局、消防支队等部门提前介入,做好批前指导、事中监管等工作。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944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