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0-0101-2021-00010
  • 备注/文号: 宁政文〔2021〕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01-08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宁政文〔2021〕5号
发布时间:2021-01-21 11:12

福建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和《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宁德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宁德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宁德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我市深入推进省网上办事大厅宁德市分厅建设,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均对接进驻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目前,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宁德市分厅入驻依申请办事服务类事项1932个,其中:网上可办事项1893个、占比97.9%,全程网办事项占比超过55%。截至目前,市本级办理省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网上申请2558件。二是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市县两级着手开展“一趟不用跑”事项梳理工作,经各单位核对确认,调整公布宁德市市直单位“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事项1571项,占市级保留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总数的95.97%。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共1191项,占比72.76%。三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真正做到“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采取实地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39个市直部门共公布权责事项5422项,其中:行政许可333项、行政处罚2780项、行政强制164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给付7项、行政监督检查468项、行政确认59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奖励45项、其他行政权力307项、公共服务228项、其他权责事项1004项。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新梳理行政审批必要条件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必要条件。调整公布市级保留行政审批必要条件中介服务事项64项,较上年精简47项。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宁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全面取消我市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市本级共梳理保留省(部)级以上设定的证明事项44项,推行告知承诺制16项。五是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全链条环境监管机制的意见》《加强生态环境重点区域和高风险项目审核把关工作的意见》等,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8月份我市全面完成了1168家企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8307家企业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分类管理工作,较国家要求时限提早40天。

   (二)深入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强化立法保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立法法》。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2020年确定《宁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宁德市建筑垃圾处置条例》《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3项人大地方性法规项目,《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宁德市市区公共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等2项政府规章。二是认真开展地方立法审查工作。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立法程序。全年共审查《宁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1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宁德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2部政府规章,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施行。三是认真办理上级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省司法厅以及省直有关单位开展立法调研,组织我市各级各部门对《福建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三)健全优化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能力。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根据《福建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加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尤其做好涉及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涉疫规范性文件出台及时、高效、合法、合规。2020年共对37件(涉及疫情10件)政府、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核,经审查出台规范性文件21件(涉及疫情的9件),并按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与及时率达到100%。二是妥善处理涉法事务。办结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市管理等111件涉法事务(涉及疫情并出具书面意见4件)。三是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研究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有效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跟踪了解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检验评价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效果。四是强化备案审查监督。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2020年,共审查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96件,并予以公布备案情况,确保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及时转发《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印发《宁德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宁德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2020年10月召开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推进视频会,全面部署做好三项制度自查和整改工作;11月组织调研组前往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等单位及福鼎市、寿宁县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推动三项制度落实。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已设立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和街道综合巡查大队。继续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各级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机构改革情况、执法事项变更等动态及时调整自由裁量基准,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出现“选择性执法”“倾向性执法”。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出台《宁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和专项评查工作。充分发挥复议监督、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纠正违法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全市以市直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执法类诉讼案件共计53件,其中审结47件,败诉0件。

   (五)着力构建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督促各级政府及市直各部门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民法典等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全市共清理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615件(无需修改继续有效的541件),其中:废止2件、修订4件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督促修订不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文件10件,废止或失效其他文件58件。二是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依托“信用中国(福建宁德)”门户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向社会公开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信息。定期协调市法院进行摸排,列出对被列入失信执行人的市管干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作为干部提任、晋升、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推行开办企业“一窗通办”政务服务。通过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等方式,“一窗通办”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统一收件、后台流转、统一出件“一站式服务”,压缩企业开办时限,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35.45万户,新增8.46万户,较上年增长78.48%。积极开展年报公示工作,完成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5.87万户,公示率达94.42%,跃居全省第三,实现历史性突破。同时,精简取消审批事项63项,审批时限比原来缩短50%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缩减至90和70个工作日以内。四是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强化司法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梳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对近年来“三个规定”记录漏报情况进行集中核查和补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整理归类档案资料,2020年10月份圆满完成中央改革办专项督察迎检任务,进一步推动我市形成公平公正的良好司法环境。

   (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形成监督合力。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0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8件,省政协提案5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47件,市政协提案361件,办结率100%。二是抓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进一步深化府院良性互动,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水平。召开全市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化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培训。2020年,共发生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7件,已审结32件案件。其中,驳回起诉3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3件、驳回诉讼请求9件、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2件、撤诉5件。三是依法全程审计监督。2020年,全市共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57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5.31亿元,提出建议450条,提交工作报告信息81篇;市本级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5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84亿元,提出建议97条,提交工作报告信息23篇,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事项2件。四是化解诉求提升群众满意率。完成12345平台升级改造,日均话务接续能力从原来的200通提升至1000通。2020年,市12345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件10万余件,诉求受理率100%、及时查阅率99.97%、按时办结率99.94%、反馈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99.5%、即时解答率96.18%、转办准确率97.89%、电话坐席满意率99.5%、电话接通率99.87%。集中组织梳理群众诉求件近3000件,通过逐件分析研判,将问题线索纳入全市督查计划。强化督查通报,坚持“一月一通报、一季一专报”,通报问题20个,通报单位64家。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印发《宁德市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对行政复议接待、听证、调解、监督、案卷归档、行政复议重大案件备案工作等进行规范。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3件,受理60件,告知处理13件,已审结29件。其中,维持10件、撤销1件、驳回申请5件、确认违法6件、终止7件。此外,还办理了省政府受理的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驳回申请)。二是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便民高效。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基层调解组织、“数字仲裁庭”和“流动仲裁庭”建设。2020年,全市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91个、“流动仲裁庭”11个;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36件,涉及劳动者985人,涉及金额3704.21万元,法定时限内审结843件。三是强化人民调解机制。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互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公安、环保等7个重要行业领域均已成立行调组织。2020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3959起,调解成功13525起,调解成功率96.89%,无因民间纠纷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八)推进法治宣传普及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列入市政府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市、县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程。实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任前参加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做到干部提任先过法律关。同时,认真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二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法治氛围。全市各地通过“法律七进”开展宣传,共张贴相关宣传通知及宣传材料15万多份。三是突出新颁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成立由民法专家组成的《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将《民法典》作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讲座的重点内容,开展专题讲座活动。充分利用全市“报、网、端、微、屏”等新媒体普法矩阵,以及法治公园和长廊、公交车辆、“村村通”广播、窗口服务单位等营造宣传《民法典》良好氛围。2020年全市开展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约900多场次,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约600多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场所建设力度,通过法治石雕、宪法宣传栏、法治文化墙等艺术载体,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2020年,全市已建成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132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75个、固定法制专栏2200多个。五是积极开展达标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福安市溪尾镇溪邳村、霞浦县龙贤社区、蕉城区七都镇北山村等三个村(社区)作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参选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法治政府的理念尚未形成普遍共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间的联动配合、协同查处力度存在一定欠缺;法治建设保障不够充分,基础比较薄弱等。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坚持问题导向、补缺补漏,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持续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承接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教育、环保、医疗、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执法权限和执法队伍,规范和完善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三)持续加强队伍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律专业人员,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通过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确保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人员的业务水平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

  (四)谋划启动“八五”普法工作。谋划制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召开“八五”普法启动会,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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