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01-0200-2018-00014
  • 备注/文号: 宁政办〔2018〕38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18-03-08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2018〕38号
发布时间:2018-03-16 15:5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督促做好地方废止著名商标制度的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法〔2018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15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对本市制定的相关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专项清理,适时废止。根据上述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现行有效的相关市政府规章。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二、责任主体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明确清理工作责任主体。 

   (一)市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由市法制办会同市直实施部门进行清理。 

   (二)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市工商局会同市直实施部门负责清理,市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查。 

   (三)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负责清理。 

   (四)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由本级政府、本部门负责清理。 

   三、清理依据 

   根据国法〔20185号、闽政办〔201815 号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开展清理工作,地方政府和部门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应设置著名商标制度,不应再为著名商标评比认定提供依据。已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设置著名商标制度的一律予以废止,不涉及设置著名商标制度但涉及“著名商标”表述的一律予以修改。 

   四、清理步骤 

   (一)规章清理工作(2018323日前完成) 

   市法制办负责梳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后,发送市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按照清理要求,对负责清理的市政府规章提出初步清理意见报送市法制办。市法制办会同市工商局汇总部门反馈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研究讨论,形成清理结果,于2018323日前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初步清理阶段(2018315日前完成) 

   市政府所属部门按照清理范围和处理原则,对照目录,对以本部门为主实施(或该文件的文稿由本部门为主起草)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著名商标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逐件填写《宁德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审定表》(附件1),并汇总初步清理意见,将所有涉及著名商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到《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市政府及市政办)》(附件2),经局(委、办)务会议研究同意后,于2018315前将初步清理意见(附件12)报市工商局汇总、审查。 

   (2)审查形成清理意见阶段(2018323日前完成) 

   市工商局对市政府所属部门报送的初步清理意见进行汇总、审查、研究、论证,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后报送市法制办。市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发送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对口业务科室征求意见,如业务科室有不同意见的,应组织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直至达成一致意见。对需要进行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于2018323日前提交市政府研究审定。 

   (3)对外公布阶段(2018331日前完成) 

   需废止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依法向社会公布。 

   2.市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由本部门按照清理范围和要求,自行清理并对外公布,并将所有涉及著名商标的规范性文件登记到《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市直)》(附件3)于2018326日前报送市法制办。 

   3.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由本级政府决定。 

   各县(市、区)负责汇总本地区的清理结果,形成清理工作报告,于2018326日前报送市法制办。 

   4.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请在市法制办邮箱自行下载。

   市法制办负责汇总全市各地区各部门清理结果,会同市工商局形成专项清理工作报告,经市政府同意后,于2018331日前报送省法制办。 

  

   附件:1.宁德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清理审定表 

       2.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市政府及市政办) 

       3.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市直)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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