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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德市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

宁政文〔2021〕73号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成文时间:2021-05-29 发布时间:2021-06-02 15:31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宁德市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六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六条措施

  为促进宁德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提质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扶持产业提质升级。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8亿元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药品实物网络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受托生产,并销售结算,且每个实际合同执行金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品种,由受益财政给予所属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支持中国医药工业年度百强企业落户生物与新医药相关园区投资,新建工业产业项目首次投产当年,由受益财政给予项目所属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由受益财政给予生产企业每个品种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由受益财政按该企业获得省级补助资金额度的30%予以配套扶持,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创新项目开展评估,跟进投资支持。

  三、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对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创新药物、医疗器械项目,由受益财政按该项目获得省级奖励资金额度的30%予以配套扶持,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实现产业化生产的国食健字号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由受益财政给予生产企业每个品种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

  四、科学开发中药资源。鼓励科学合理开发宁德道地药材和特色畲药资源,加快推进柘荣、福安等县(市)中药材标准化基地、畲医药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中药材精深加工产业。以宁德道地药材或特色畲药为主要原料(基础)研发的药品(含生物制品、中药)和国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由受益财政给予生产企业每个品种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60万元。

  五、鼓励药械推广应用。支持新获批的药械产品及时在全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挂网,支持企业生产并已挂网销售的药品及医用耗材纳入宁德片区目录。推动已挂网的药械新产品合理应用,鼓励市内医疗机构将挂网的药械产品纳入本单位采购目录供采购使用。

  六、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对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引进且在宁德市缴纳社保并与企业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药学(中药学)类专业人才,由受益财政根据在宁德实际工作月数,连续两年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并按规定推荐申报国家和省人才项目计划。鼓励企业与本市各大中专院校合作,定向培养生物与新医药产业技术人才。

  市内奖励遵循从优且不重复享受原则。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所涉及奖励或补助资格认定年限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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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