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文〔2019〕101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审批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总体规划的请示》(宁区政文〔2018〕393号)收悉。结合市规划与建筑环境委员会2019年第1次会议研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总体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同意《总体规划》将霍童镇城镇定性为旅游服务业为主、农林产品加工业为辅的旅游型历史文化名镇。霍童镇城镇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里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生态省的战略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把霍童镇建设成为经济聚集、社会稳定、发展有序、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文化重镇、旅游强镇。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霍童镇城镇规模,镇域规划人口规模远期(2030年)控制在5.5万人以内,镇区规划人口规模远期(2030年)控制在4.5万人,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8.5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控制在3.95平方公里以内。
四、同意《总体规划》确定的“一镇、三轴、三片区”镇域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即镇区综合服务中心,支提山旅游发展轴、纵三线现代商贸发展轴、237国道城镇发展轴,东部文化旅游度假区、西部高优农业发展区、南部支提山旅游观光区;“一镇、一心、两轴、四片区”的镇区规划结构,即全镇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旅游文化集散中心,纵三线功能轴、237国道城镇发展轴,古镇历史文化休闲区、古镇生活区、生态旅游度假区、湖厝活力新区。
五、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确保规划有序有效实施。一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切实保护好耕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注意城镇近、中、远期发展的衔接,按规划控制和预留城镇各类发展用地,统筹做好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二要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古镇传统风貌和格局,注重霍童线狮等非物质遗产的传承和发扬。三要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与过境公路、高速公路的衔接,完善对外交通运输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城镇给水、排水、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四要科学调整产业结构,切实保护好水源地,合理控制和安排产业项目类型,加强地面水源保护和城镇绿地建设,严禁破坏性开发。五要高度重视城镇防灾工作,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防洪、防震和人防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六要坚持以人为本,创建宜居环境,切实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六、《总体规划》是霍童镇城镇发展、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蕉城区霍童镇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化相关专项规划,加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化“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城镇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管理,确保规划实施。《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确需变动的,应依法定程序报批。市自然资源局、蕉城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七、下一步,结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完善落实。
宁德市人民政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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