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如何申请?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4-05-17 11:08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申请时限

  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

  申请对象

  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申请方式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排污单位承诺函;

  自行监测方案;

  补充说明材料:

  排放量限值计算过程、排污权指标的证明材料、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重点管理排污单位还应在首次申领或重新申领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