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05-17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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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3个月(中断缴费未超3个月并及时补缴)及以上,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