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的级别如何理解?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1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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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指正副厅级人员及巡视员、副巡视员。教授、研究员等正高级职称人员,且由所在单位聘任相应职级的,参照“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待遇,不与职级挂钩”的规定,厅级的省管干部,差旅费按《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厅级人员”标准执行;其他职级的公务员,差旅费仍按“其余人员”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