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中的离开常驻地出差?非在宁市直机关是否执行该《办法》?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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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第三条中的离开常驻地出差,常驻地是指出差人员单位所在的市区(设区市)或县(市)域范围。如在市直机关的常驻地为宁德市中心城区(指蕉南街道、蕉北街道、七都镇、漳湾镇、金涵畲族乡、城南镇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此区域内执行公务,不属于出差。

  不在市区的市直机关(包括市级垂管单位、驻福州办事处、驻北京联络处等),按照属地原则,参照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