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种情况,可以申报:第一种是在宁德工作、创业3年内入选省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指“天湖人才”一至三类中的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的人才可申报宁德市“天湖人才”相应类别,享受相应补助;在宁德工作、创业3年以上入选的,享受相应减半补助。
第二种是引进的人才符合相应的宁德市“天湖人才”认定条件并被确认,确认后入选为省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的,可以申报更高类别的宁德市“天湖人才”,补助金额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进行补差。
第三种是在宁德创业期间获得省级项目补助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企业创办人员或团队(团队不超过3人),均可以申报“天湖人才”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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