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规划(修编)》(2021-2035)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3-08-21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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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部委、省、市对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按照宁政办〔2020〕39号文,配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应配套编制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专项规划。原2015年2月市政府批复的《宁德市主城区防洪防潮排涝规划》,已不能满足现阶段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须进行修编。

  二、规划原则

  规划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多规合一、人水和谐、生态优美、系统治理等理念。以《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为基础,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结合规划区地形、地质、水系、城市规划、洪涝灾害和现有水利工程等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标准,正确处理好规划区近中远期、上下游、泄与蓄、自排与抽排等各种关系。

  因地制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以水利措施为主,其他措施为辅;以“滞、排”为主,“蓄、截、抽”为辅,建立健全的防洪排涝体系,保证城市防洪排涝安全。按照轻、重、缓、急,系统规划,分期实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防灾与减灾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

  三、目标任务

  根据《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针对各片区市政规划和防洪防潮排涝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确定设防标准,通过各项工程措施,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滞洪湖规模、最高内涝水位、水闸规模和排洪河道宽度和海堤高程等。

  四、范围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对应《宁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的宁德市主城区部分,规划面积约743km2,北起九都、南至飞鸾、西起金涵、东至漳湾镇和三都镇,涉及大金溪、霍童溪和七都溪三大溪流,划分为金溪流域片区、临港工业片区、八都片区、飞鸾片区四大片区。

  (二)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

  五、规划标准

  以城市水系分布特点和分区设防原则,根据防护对象的重要性、防护等级、人口、经济规模进行分片区设防,确定防潮标准采用50~100年一遇,防洪标准采用20~50年一遇。除特别重要区域外,防山洪标准采用20~100年一遇(特别重要区域如三屿园区防山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排涝标准采用10~50年一遇(特别重要区域如三屿园区排涝标准50年一遇)。

  六、规划方案

  《规划》各片区结合已有城市控规,通过 “蓄、滞、疏、排、挡”等综合治理措施,确定滞洪湖、水闸、排洪河道、堤防、海堤等工程规模及规划布局,并与远期诉求东扩围海方案相衔接。其中金溪流域片区涉及河道(含内河)23条,规划铁基湾滞洪湖,需新增围海面积8000亩,与现状东湖塘滞洪区联合蓄、滞洪,结合河道整治,将主城区主城组团核心区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防潮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临港工业片区、八都片区、飞鸾片区涉及河道(内河)64条,规划方案为结合城市控规,分区设置滞洪湖、提升改造现状堤防(含海堤)、实施河道整治等措施,使片区达到规划设防标准。

  七、规划规模

  《规划》工程主要由防洪堤、海堤、滞洪湖、水闸、泵站等组成。规划方案中,防洪工程规划涉及河道(含内河)87条,需新建、提升防洪堤长207.8km;防潮工程已建海堤13.6km,规划新建海堤15.3km、规划提级加固海堤29.5km,合计58.4km;蓄排涝工程规划滞洪湖17个、合计面积16679亩,配套水闸20座、泵站3座。工程静态总投资约89.94亿元。

  八、规划实施

  按照“统一规划、区别缓急、分期实施、讲求效益”的原则,远近结合,分期实施。

  一期工程:南埕片、西陂塘、宁德时代建设项目区、金溪流域片海堤、下坂片。

  二期工程:八都北片、金溪流域片河道整治、临港工业片区其他河道(含内河)整治。

  三期工程:九都镇、飞鸾镇、城澳片。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孟志华;联系电话:0593--2079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