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海岛振兴的九条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1-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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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支持海岛振兴的九条措施》(宁政办规〔2022〕11号,以下简称“九条措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建设“全国乡村振兴样板区”的部署要求,以“五个一工程”(一个入岛码头、一条环岛公路、一座供水水库、一个数字便民综合服务平台、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为突破口,打造“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和美海岛。

  二、主要内容

  《九条措施》聚焦我市37个有居民海岛,提出九条支持措施:

  一是提升海岛规划水平,推进有居民海岛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力争2023年前实现规划管控全覆盖。对海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在农转用报批、用地指标安排、供地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二是推动海岛交通设施升级,深入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支持有居民海岛入岛码头和环岛公路建设,市级财政对陆岛码头建设项目和海岛通行政村公路“单改双”项目予以补助,力争到2025年,全市有居民海岛都有一个入岛码头、一条环岛公路、一艘电动公务船。

  三是巩固提升海岛饮水安全,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提高海岛供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海岛都建设一座供水水库。

  四是推进数字海岛建设,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数字便民服务体系,提高海岛乡村4G及以上网络覆盖率,加快主干电网、岛屿电网改建进度,到2025年,海岛居民都能共享一个数字便民综合服务平台,有必要的海岛都建成一张风光储充微电网,实现24小时无限时供电。

  五是提升海岛公共服务水平,在养老、医疗、教育、殡葬、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2025年前,每年支持10个有需求的海岛村建设“互助孝老食堂”。

  六是促进海岛渔业发展,鼓励海岛村发展海带、三倍体牡蛎等贝藻生态养殖,支持海岛建设海带烘干房等水产品初加工设施。海岛村新发展湾外深远海网箱养殖的,五年内免征海域使用金。加快8个已规划的渔港建设,支持渔民更新改造渔船、改进作业方式。

  七是支持海岛旅游产业发展,优先开发10个资源特色禀赋突出海岛,支持9个海岛村创建金牌旅游村,推进海岛旅游市场化运作,培育打造“游岛玩海”的宁德海岛旅游品牌。

  八是改善海岛人居环境,支持海岛村加快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力争到2025年,海岛村全面完成裸房整治,实现海岛村户厕“应改尽改”,村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九是推进海岛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海岛乡村绿化美化提升工程,组织开展互花米草除治、入海排污口整治、海漂垃圾治理、海岸线生态保护和修复,定期开展监视监测活动,提升海岛海岸线环境质量、治理水平。

  三、文件时效和解释权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市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单位共同解释。

  咨询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  

  咨询电话:0593-29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