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促进铜材料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6-30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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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市政府印发了《宁德市促进铜材料产业链发展七条措施》,现对该政策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宁德市铜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已与锂电新能源、不锈钢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共同构筑成宁德四大主导产业,在全球产业版图上立起了又一个“宁德地标”。为进一步发展壮大宁德市铜材料产业,支持铜材料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加快推进铜冶炼及精深加工在宁德市集聚发展,形成集铜精矿贸易、铜冶炼、铜精深加工、再生循环产业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努力把宁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铜产业基地,经宁德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出台《宁德市促进铜材料产业链发展的七条措施》(以下简称《促进铜发展七条措施》)。

  《促进铜发展七条措施》主要参照宁德市以往扶持其他三大主导产业制定的发展措施,以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出台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工信投资〔2021〕47号)等文件制定。

  二、政策期限

  《促进铜发展七条措施》有效期为5年,即自2022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止,今后如遇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调整,将根据新的政策予以调整。企业在享受本措施的同时,享受国家及省的其他政策,市及以下政策遵循从优且不重复原则。

  三、适用对象

  《促进铜发展七条措施》适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铜材料产业链项目,并经市发改委会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共同认定。为吸引并支持重大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亿元且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新业态项目及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落地建设,《宁德市促进铜材料产业链发展的七条措施》规定此类项目可列入“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范畴。

  四、主要内容

  《促进铜七条措施》主要包括7条措施。

  (一)实施设备投资补助。 

  政策内容:总投资达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含技改),在项目投产后,由受益财政对其投入的生产设备按购置金额(以完税发票为依据,不含税)的5%给予补助,单一企业最高补助限额2000万元,补助资金分3年等比例兑现。

  办理方式:企业申报;

  办结时限: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起一个月内;

  申请流程:企业申报、现场核查、委托审计、上会研究、结果公示、下达资金;

  申报材料: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购置设备的详细清单(包括设备名称、金额、开票日期等内容)、购置设备发票、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征信证明材料等;

  受理部门:项目属地工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德市工信局投资科李福生,2822813。

  (二)促进项目达产达效。 

  政策内容:从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投产年度起,当年企业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亩且年地方级收入达到20万元/亩的,由受益财政按8万元/亩奖励;年地方级收入超过20万元/亩以上按每亩每增加5万元,由受益财政再叠加给予2.5万元/亩奖励。

  办理方式:企业申报;

  办结时限: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起一个月内;

  申请流程:企业申报、委托审计、上会研究、结果公示、下达资金;

  申报材料:奖励资金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企业营业收入统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地方税收证明、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征信证明材料等;

  受理部门:项目属地工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德市工信局经济运行科黄鹏耀,2822728。

  (三)鼓励创新品牌建设。 

  政策内容:对新获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质量奖”的企业,在享受省级、宁德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在享受省级、宁德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获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在享受省级、宁德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办理方式:企业申报;

  办结时限: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起一个月内;

  申请流程:企业申报、上会研究、结果公示、下达资金;

  申报材料:奖励资金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列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证明文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承诺书、企业征信证明材料等;

  受理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等荣誉受理部门为“属地发改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宁德市发改委工业发展科徐仰德,2096300;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荣誉受理部门为“属地工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宁德市工信局科技科龚祥,2830022”;

  3.“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荣誉受理部门为“属地科技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宁德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谢伟铭2079199”;

  4.“中国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和驰名商标”等荣誉受理部门为“属地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宁德市质量监管局质量发展科吴秀芹2225655、商标科林信禄2225811”。

  (四)减免企业有关费用。 

  政策内容:经所在地政府确认的产业链工业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支持。

  办理方式:市住建局审批窗口收件审查,报市政府审批;

  办结时限:市政府审批后当天办结;

  申请流程:业主申请、市住建局审查、报市政府审批、即办;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方案审定通知书、土地证、面积核定单;

  受理部门:市住建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德市住建局审批科陈平 2250386。

  (五)扶持企业招才引智。 

  政策内容1:对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建站补助;对进站工作的博士,由受益财政提供每人每两年3万元的日常科研经费支持。

  办理方式:企业申报;

  办结时限:企业提交完整申报材料起一个月内;

  申请流程:企业申报、上会研究、下达资金;

  申报材料:申报报告、申请表、博士后人员进站通知书等;

  受理部门:属地人社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德市人社局人才科刘韩颖,2765008。

  政策内容2:对经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下同)与本地企业签订5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的,购买本地首套商品房,按其商品房总价的10%给予购房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购房补贴款由受益财政于购房年度起分5年等比例兑现;不能履约服务满5年(含)以上的,由其服务企业负责如数追回购房补贴。

  办理方式:个人申请;

  办结时限:按各单位审核时限办结;

  申请流程:个人申请、企业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申请、部门审核、人社局确认,由属地人社局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申请表、身份证、人才类别证明;

  受理部门:属地住建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关泽森2977383。

  政策内容3: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其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办理方式:个人申请;

  办结时限:每学期开学前;

  申请流程: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申报材料:户口簿、单位证明等(具体材料以当地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受理部门:属地教育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德市教育局中教科郑立娣2915680、初教科游清铃2915681、学前教育科叶陈靖2915682。

  (六)强化金融资金扶持。 

  政策内容:鼓励企业争取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优先争取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探索成立铜材料产业链项目股权基金,跟进项目投资,支持企业加快发展。

  办理方式:企业申报;

  办结时限:收到企业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材料起一个月内;

  申请流程:企业申报、科室初审、上会研究、上报省工信厅;

  申报材料:项目备案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申报表、节能审查批复文件等;

  受理部门:项目属地工信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宁德市工信局投资科李福生,2822813。

  (七)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配套。鼓励社会资本在宁德市辖区内发展铜材料交易中心、集散中心、结算中心和物流仓储中心等,执行“一事一议”,为铜材料产业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办理方式:企业申请;

  申请流程:企业申报、科室初审、部门和所在地政府联审、上会研究;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企业资质、项目建议书等;

  受理部门:宁德市发改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宁德市发改委外经科吴芊颍,2751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