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3-24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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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落实,持续提升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制定《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宁政办〔2021〕2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有关制定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若干措施》的需要。为切实做好《若干措施》贯彻实施工作,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通知》。
  二是提升我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的需要。我市粮食自给率仅约34%,对外粮食需求量大、依赖性强,为更好地落实保障粮食安全这个基本民生工作,也有必要制定《通知》。
  二、制定依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5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从加强耕地保护、稳定面积产量、落实收购政策、增强储备能力、深化产销协作、建设优质工程、严格质量监管、加强进口管控、倡导爱粮节粮、完善应急保障、充实行业队伍、强化责任考核共十二个方面进行阐述,涉及落实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各方面要求,并明确责任单位。
  《通知》突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加强耕地保护方面。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严禁”、“八不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转变补充耕地方式,重点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利用等方式补充耕地,严格执行“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减少未利用地开发;强化补充耕地项目监管,加强项目后期管护。三是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控镉等重金属污染农田,积极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二、稳定面积产量方面。一是保持已出台扶农惠粮政策延续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3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倾斜;对旱粮面积增长10%以上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相关项目经费倾斜支持,确保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二是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用地,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开展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粮食生产上的实际问题;全面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千方百计减少粮食因灾损失。
  三、落实收购政策方面。一是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直接补贴政策,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守住不发生农民“卖粮难”底线;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储备轮换和调控需要,合理安排本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并给予售粮农户每50公斤12元直接补贴。二是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等级检验方法,坚决杜绝收购中的不正之风;同时根据农民售粮需要,优化为农服务措施。
  四、增强储备能力方面。一是结合本地粮食余缺、购粮人口、灾害影响等实际,科学确定粮食储备规模,建设与本级储备粮规模相匹配的现代化仓容。二是推进建设现代化中心储备库,加快粮食仓储设施功能提升改造,大力推广科技储粮、绿色储粮新技术;持续推进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与省级平台之间的数据互通共享、在线全程监控。三是严格执行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拆迁必须由所在地政府报省粮储局批准的制度,不得违规拆除迁移与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擅自改变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用途等。
  五、深化产销协作方面。加强与产区粮食企业的合作,按照《宁德市引粮入宁奖励办法》,支持市内粮食企业到产区建设生产基地、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鼓励产区粮食企业到我市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和营销网络,开展粮食“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经营,推动引粮入宁,增强我市粮源保障。
  六、建设优质工程方面。加大粮油商标品牌培育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无粮食检验监测能力的县(市、区)依托国有粮食企业建设检验监测机构,加强专业人员培养,提升粮食质量检测能力。
  七、严格质量监管方面。一是加强粮食风险监测和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粮食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完善“一品一码”原粮追溯管理。二是严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处置,严格查处食品不合格重大案件, 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市场。三是将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和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八、加强进口管控方面。一是严格进口粮食检验检疫,按程序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并加强实验室检测。二是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进境粮谷的装卸、储存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内进口粮食定点加工存放企业开展定期管理类核查和外来杂草等监测,严防疫情输入。三是督促进境粮食储备企业完善落实安全风险和疫情防控相关制度,不断提升疫情自控能力,确保国家进口储备粮调运安全。
  九、倡导爱粮节粮方面。一是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强化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新风尚。二是把粮食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从小培养学生爱粮节粮习惯。三是推进粮食在“产购储加销”各环节新技术运用,如绿色仓储、粮油适度加工等,更好落实节粮减损工作。
  十、完善应急保障方面。一是对现有粮食应急加工能力不足的县(市、区),要增建应急加工生产线,改造建设一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应急加工企业,加强应急储备、加工、运输、配送等环节管理,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二是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蕉城、福鼎、霞浦、福安按5-10天市场供应量落实应急成品粮政府储备,其他县(市)按计划落实应急成品粮储备,全市按7天市场供应量落实应急成品粮政府储备。
  十一、充实行业队伍方面。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粮储管理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人员配备,保持队伍稳定, 避免出现粮食队伍力量不足、人员老化、人才断层等问题。县级粮储行政管理机构在核定编制内必须配备粮食储备管理、粮食统计与市场预警监测、执法督查等专职人员。
  十二、强化责任考核方面。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扛稳粮食安全重任。要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强化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加强粮食储备、流通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二是全面落实考核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补缺补漏,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坚持从严考核,对未完成重点考核目标任务的,约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咨询部门: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执法督查科 
  咨询电话:0593-2368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