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22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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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53号),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宁政办〔2020〕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投入机制逐步健全,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教育发展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着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体制不够健全、经费使用“重硬件轻软件、重支出轻绩效”、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使用管理,努力提升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二、总体要求

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在校学生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一是持续保障财政投入。各级政府按照“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落实财政教育支出责任,教育费附加确保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二是鼓励扩大社会投入。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逐步提高教育投入中社会投入占比。完善落实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加大教育投入。

三是完善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二)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一是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聚焦经济困难地区,资金更多用于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老区苏区发展教育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鼓励高校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二是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财政教育经费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教师收入分配向教学一线、班主任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加大教师正向激励力度。

三是重点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县级政府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大义务教育投入,确保经费落实到学校(教学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加快补齐教育短板。

四是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2020年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园标准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鼓励各地补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争创各级各类示范性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

五是推动普通高中优质多样发展。2020年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1000元。推动落实高中达标创建任务,力争全市一级达标高中比例达到30%,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95%以上。

六是促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落实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力争高职院校对接四大主导产业专业招生比例达到50%、中职学校达到55%。

七是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实施精准资助,实现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和资助资源的合理配置。落实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

八是保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投入。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优化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结构,加大基本支出保障力度。推动宁德师范学院对接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建设新材料、机械、汽车、生物、海洋等专业,大力培养本土化教师。

九是注重教育教学改革投入。加大对思想政治教育和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的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明确教育、财政、发改、人社保障等部门在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中的相应职责。

二是构建监管体系。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

三是强化绩效管理。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

四是提升管理能力。教育财务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和水平,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本领。

(四)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完善各项任务。

2.加强督促落实,各地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纳入省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