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宁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3-2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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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311日,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精准扶贫帮扶工作的若干措施》(宁政〔20204),出台了三个方面七条措施。 

  二、主要内容 

  帮扶到户方面。一是全面发动贫困户挂钩帮扶责任单位开展入户慰问,每户慰问金1000元;二是全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每户发放一个季度的“水电煤气”生活补助500元(市级承担30%,县级承担70%);三是由县级负责,摸排一批有可能因疫情导致返贫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参照现有的精准扶贫政策进行帮扶,资金由县级统筹。 

  扶持生产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用于购买种苗、化肥、农药以及添置或建造生产经营必要设备设施的支出,给予1万元以内的资金补助,对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给予全额贴息。 

  推动复工方面。一是对流转土地、吸收股份、吸纳就业、提供种苗、技术指导、收购产品等方式,帮扶或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每年每户增收达7000元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每带动1户给予奖励5000元(其中市级就业补助资金支付2000元,其余由企业所在地财政预算安排);二是鼓励企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对3月底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务工(文件印发之日为统计起点),确保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按月发放工资的市内用工企业,每吸纳一人就业奖励5000元;三是鼓励企业开展贫困户简易岗前培训,培训1名新录用贫困劳动力,并实现顺利上岗的,补助相关企业200元。